检护民生进行时……
为全面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推动“十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近日,大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民政、消防及全县29家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旁听一起涉及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的过失致人死亡案,共同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庭审中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出示指控证据证实护工吴某某使用电磁波治疗器给失能老人烘烤褥疮时,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继而造成失能老人死亡。
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吴某某深感后悔与惭愧,后悔自己作为护理人员未能按照工作规范要求护理老人,惭愧因自己的过失误了老人性命,伤害两个家庭。
通过现身说法,告诫旁听人员依法依规从事养老机构经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庭审结束后
检察官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十一号检察建议”,向旁听人员强调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的必要性,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示养老机构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与监管薄弱环节,建议相关行政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同时,引导养老机构从业者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推动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下一步
大邑县检察院将继续以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以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刑事诉讼+公益诉讼”综合履职模式,强化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推动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幸福美满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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