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上证互动平台向百利天恒提问:"1、为什么贵公司在公告和财报内均未提及知识产权许可费,而董秘的互动回答中出现知识产权许可费?2、请说明贵公司与BMS合约中知识产权的构成?3、请董秘说明对提问的投诉原因,以便学习,谢谢!"公司回复称:"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如此前回复,截至2024年3月7日,公司已收到由BMS支付的8亿美元首付款,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根据授权许可履约的实际情况在2024年第一季度确认了相关授权许可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向BMS授予BL-B01D1相关的知识产权在合同约定区域的独家许可,BMS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包括合作首付款、未来的里程碑付款等等,上述对价作为知识产权许可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这是针对前次提问的具体口径的解释和说明,公司公告的披露符合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具体合作情况可参考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发布的《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SystImmune与百时美施贵宝就BL-B01D1的开发和商业化权益达成全球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后续进展公司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