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峰谷电价将调整?谣言!
近日
小区物业群和网络平台时常有两则传言:
一、6月1日起改成分段计价,电费涨价了
二、中午11点到13点也算谷时了
辟 谣
谣言一:取消峰谷,改为分段计价
真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近期未收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价调整文件,也未发布过上述电价调整信息,网传消息不实。
该谣言2021年即已出现,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早已进行过辟谣,敬请参考:
谣言二:居民用电谷时时段调整
真相
江苏省自2023年12月1日起优化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将居民住宅小区、居民住宅家庭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分时时段峰期优化为7:00-11:00、13:00-22:00,谷期优化为11:00-13:00、22:00-次日7:00,非网传的居民生活用电分时时段。
详细政策敬请参考:
科 普
江苏省内的城乡居民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江苏省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均可自愿申请开通峰谷分时电价。
开通峰谷分时的用户
时段
电价
8:00-21:00
0.5583元/度
21:00-次日8:00
0.3583元/度
未开通峰谷分时的用户
全天执行平段电价,电价为0.5283元/度。
居民阶梯电价及“一户多人口”
居民阶梯电价
居民用电量以年为周期,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分为三档:
年用电量
加价标准
第一档
≤2760度
不加价
第二档
2761-4800度
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
>4800度
每度加价0.3元
一户多人口
家庭人数满5人及以上的,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基数;
满7人及以上的,还可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电价,不再执行分时和计算阶梯。
提 示
政策调整会提前公告
江苏电网实施统一的电价标准,各类电价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权属于省级及以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电价发生变化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供电公司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发布,提前向社会公告。
官方信息渠道最可靠
希望广大电力客户不信谣、不传谣,建议通过“网上国网”APP、“国网江苏电力”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了解最新的电价政策。
来源:国网南通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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