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党委打击整治网络暴力专项行动部署要求,邹城公安积极响应,持续保持对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以打促防”,全力整治网络暴力乱象,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
案例
5月5日,邹城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一同村男子在微信群中对其进行辱骂谩骂,请求处理。
经查,姜某某5月5日上午上班途中因行车问题同报警人发生争执,为泄私愤,在群成员达500人的村居微信群中,发送自己拍摄的报警人车辆照片,并对报警人进行侮辱谩骂,言辞粗鄙。严重损害了他人名誉,对报警人正常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邹城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姜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来源:邹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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