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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获悉,李沧区原青钢焦化厂地块土壤污染被认定为风险不可接受,地块位于李沧区楼山街道长顺路7号,面积105260.40㎡。
根据李沧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原青钢焦化厂地块规划用地属性为新兴产业用地,地块使用权人为青岛城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地块土壤中,锰、铅和苯并[a]芘超出二类用地筛选值,为目标关注污染物。
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土壤中残留的污染物锰、铅和苯并[a]芘等可通过皮肤接触、摄入或吸入土壤颗粒等途径,残留的苯并[a]芘等挥发或半挥发性污染物通过扩散等途径,进入地表大气,并最终通过呼吸作用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地块累计修复土方量为13978.3m³,锰总修复面积为2955㎡,修复土方量为9330m³;铅总修复面积为480㎡,修复土方量为1680m³;苯并[a]芘总修复面积为1444㎡,修复土方量为2968.3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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