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学校问询笔者:学校有部分教职工向学校表示自愿放弃社保,并向学校写了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此种情况下,学校是否就可以不为该部分教职工缴纳社保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借此话题,我们就一起梳理一下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保的相关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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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据此可知,《社会保险法》所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这五种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的社会保险,并必须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保并足额支付相应的社保费用,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不论是劳动者出于何种理由自愿放弃社保,还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协议约定不参加社保、不缴纳社保费用,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劳动者而不办理社保保险手续,均是违反了《劳动法》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均属无效行为。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由此可知,养老保险的类型中包括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类型中包括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此,以上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险只能择一适用,不能同时适用。即,养老保险中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能重复缴纳,医疗保险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不能重复缴纳。这就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所聘用的劳动者是农业户口并已经缴纳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新农合”)的,用人单位并不是必须为其缴纳职工社保的。这就需要此类型的劳动者自愿选择是退出“新农合”而由单位为其缴纳职工社保、还是继续保留“新农合”而不需要单位为其缴纳职工社保。对于此种特殊情形,笔者建议,用人单位遇到此类情形时,应当到相关社保机构对该员工缴纳“新农合”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应让相关社保机构出具该员工缴纳“新农合”保险的证明,同时还应征求该劳动者的意见,如果该劳动者不愿让用人单位为其重复缴纳职工社保的,应由其出具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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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除以上特殊的情形外,还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01. 返聘退休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是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的。
02. 实习生
用人单位聘用的实习生,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03. 停薪留职人员
停薪留职人员与其原单位之间依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因此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04. 协保人员
协保人员是指,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05.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由其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06. 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用工单位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07. 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个体户是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通过外包服务的方式让个体户为其提供劳动或服务的,无需为其缴纳社保。
08.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薪的,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平均工作时长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09.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综上,对于具体实践中的职工社保缴纳问题,无论是用人单位一方还是劳动者一方,均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各自义务与责任。如果出现违反劳动法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不仅极易引发劳动争议,还会使用人单位被行政处罚的风险加大,实属不妥不当的不必要行为。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勿存侥幸心理,应依法承担用人单位义务,不仅是对劳动者负责,也是对自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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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 | 丰乐法苑(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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