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新需求,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永登县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并在诉讼服务中心率先推广和引导当事人使用要素式起诉答辩状。
集体充电,便民举措做“加法”。为全方位保障要素式起诉状及答辩状的启用和推广,永登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干警集体学习有关内容,在诉讼服务中心对应窗口、便民栏等醒目位置,展示并提供纸质版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的示范文本,方便当事人现场取用,并由立案窗口专人指导当事人填写,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选择提交其他形式的起诉状、答辩状,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工作效率。
推广应用,群众诉累做“减法”。在诉讼服务大厅内,张女生因为朋友到其粮油店多次购买农产品未还款到永登县法院咨询立案事宜,但因不熟悉诉讼流程,不知道怎么书写起诉状。诉讼服务中心干警立即根据张女士的需要,引导其依照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范本填写相关信息,成功提交了诉讼材料。“这表格样式的诉状一目了然,简单又方便,还省去了找人代写诉状的费用,真好。”当事人成功立案后,对新版起诉状示范文本赞不绝口。
除了推广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外,永登县法院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各种文书模板展览台,如强制执行申请书、委托书等法律文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规范、全面的诉讼指引。
下一步,永登县法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理念,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永恒主题,加大表格化、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等示范文本的推广力度,并根据示范文本推行情况和人民群众反馈意见,及时分析研判进行完善调整,切实让每一项司法便民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高效的司法需求,为打造具有永登特色的司法为民品牌“法暖万家”而不懈努力。(永登县法院 沈玉娇)
总监 | 曹育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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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徐爱芳
编辑 | 王立命 张春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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