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布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的通知,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29日-5月28日,现场审核时间为5月10日-6月7日,其他内容跟着匠匠一起来看看吧!
评审专业
厦门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规〔2020〕1号)设置专业一致,即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9个专业类别。
申报专业应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职责业绩一致,且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中的考试专业一致。
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单位统一组织推荐申报、递送材料,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录“厦门市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www.xmzcps.com进行注册、登录、填报,未经网上申报的材料不予受理。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29日8:00—5月28日17:30。
2.申报人完成资料填报后应提交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单位应提前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如为派遣人员,申报注册时的单位名称格式应为:派遣公司(派遣到实际工作单位),如:厦门市XX人才开发中心(派遣到XX公司),注册时上传的营业执照附件应为派遣公司营业执照。
(二)现场审核
1.经网上初审后,申报人在“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现场审核,凭预约单号到现场审核地点办理。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2023年度厦门市高级经济师申报材料及要求》(附件1)。
2.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5月10日—6月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现场审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
4.咨询电话:0592-2205810、2205811(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即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资历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合格证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学时、发表的论文、专利授权公告日、社保凭证等)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须以在厦社保缴纳单位申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的专技岗位及其聘任年限须符合申报条件。
(三)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职称,2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
(四)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的“职称评审”专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通过人员以正式批准文件为准。对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不进行复评。
(五)全体申报人评审材料须在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领回,通过评审的人员须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送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评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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