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崔洪刚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
2013年2月至2023年3月,崔洪刚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41.4万元;2018年3月至案发,崔洪刚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1套,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2019年初至2022年12月,崔洪刚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饮用高档酒水。
崔洪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附简历
2006.12-2012.02 山东省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2.02-2013.02 山东省济宁市委副书记
2013.02-2013.03 山东省滨州市委副书记
2013.03-2018.05 山东省滨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8.05-2021.02 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兼)
2021.02-2023.01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泰安市委书记(至2021.08)、市委党校校长(兼)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度百科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转发+ 提醒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