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近四十万元。
2022年秋,张某为李某提供劳务,从事松塔搬运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张某乘坐被执行人李某提供的运输车辆回家,途中车辆发生事故导致张某受伤,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四十二万余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家里搭建牛棚等养殖建筑,里面养殖肉牛十余头。在执行法官询问李某时,李某称牛棚内的肉牛非本人所有。执行法官到当地林场进行调查,林场工作人员称,李某家确有肉牛养殖,且牛是李某本人的。执行法官又找到了动物防疫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肉牛是否登记在册,经核实该肉牛确为李某所养。在确定了肉牛的权属后,执行法官现场查封被执行人肉牛,指定李某饲养保管,并告知其擅自处置的法律后果。李某看到自家肉牛被查封后情绪比较激动,对查封工作进行阻挠,执行法官见李某反应强烈,对财产处置的法律规定及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讲解,经释法说理后李某情绪逐渐稳定。随后执行法官传唤双方进行协商,被执行人因肉牛被“活封”同意履行赔偿义务,双方协商一致后,被执行人现场筹措近四十万元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双方握手言和,至此本案顺利执结。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和“活封”的能动举措,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会继续秉承司法公正理念,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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