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镇江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网站信息显示,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制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商品行为及其从属被罚106万余元。
文书号“镇新市监处罚﹝2023﹞93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低等级冒充高等级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
镇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六十条《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60874.64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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