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挖煤人的生活
排土场在未按设计形成1660m整体平台前超高堆排11m;
石人沟排土场部分地段未设置车挡;
采场边坡在线监测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20日,出现一级报警记录400多次,未分析原因并采取处理措施;
未按规定设置监测项目,仅有降雨量和位移监测。
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第 5.5.2.2条、第5.5.2.4条、《非煤露天矿山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1016-2014)第6.1.2、6.1.3 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敷设的JB/T8735.2-2016YZ电缆为非阻燃电缆等问题及隐患:
第1条南西采区1756m分段敷设的JB/T 8735.2-2016 YZ电缆为非阻燃电缆;
第2条斜坡道等均未在中段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上如实反映,井上、井下对照图标注的地表塌陷区未准确反映南西采区北翼矿体开采错动范围;相邻矿山位置关系与实际不符,相邻矿山与本矿山空间位置关系图中矿界与相邻精诚矿业矿界重叠,实际未重叠;
第3条南西采区1810m分段B10#进路距岩脉巷小于5米处存在高悬顶采空区,未及时处理;
第5条南西采区北翼1846m分段设有主通风机,现场踏勘发现该分层通往主通风机的巷道坍塌、封闭,导致无法及时将存放于地表库房的主通风机备用电机运达至主通风机现场;
第6条2023年11月18日在井下进行风管焊接作业,未按《动火票》要求对作业危害进行分析和采取配备摄录设备录像等措施;
第9条矿山动火作业管理办法照搬照抄煤矿有关制度,多次多处出现“煤层”、“煤矿”等描述;
第13条矿山支护管理办法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编写;
第14条矿山安全设施设计井下出矿选用电动铲运机,井下现场实际仅有一台电动铲运机,其余为柴油铲运机;设计选用11kW局部通风机,1756m分段J13、J15进路使用5.5kW局部通风机;
第15条井下斜坡道交通信号控制及指挥系统(对井下斜坡道车辆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和定位指挥调度)主机被拆除,无法正常使用;
第16条南东采区 1774m分段矿石溜井格筛尺寸大于750mm,超过设计规定;
第19条南西采区南翼1864m分段电梯井内的梯子与平台之间的搭接不满足设计的要求;
第20条1504m 阶段1#、2#溜井井盖门未安装自动启闭装置,现场检查时,井盖门处于敞开状态;
第21条1504m 阶段 1#、2#溜井施工期间未安设悬挂式金属安全梯;
第22条1660m运输平硐胶带机在用皮带合格证型号为:ST2000阻燃高强力带,查询不到矿山安全标志。部分安全护栏损坏,未按规定设置皮带相关保护装置,未按设计要求与监控系统联网;
第23条南西采区1756m分段3号进风主通风机硐室CO、烟雾传感器频繁报警,CO浓度部分时段高达180ppm,进风风质不达标;
第24条矿山未按安全设施设计在主斜坡道硐口、1738m运输平硐等安装加热设备,进风平硐空气温度低于2℃,井巷内多处结冰;
第25条南西采区南翼1864m分段E23进路压入式通风的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10m;
第26条1738m阶段运输主巷电力电缆与通讯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且电力电缆敷设在通讯电缆上方;
第27条南西采区1846m分段3号、4号主通风机配电硐室和1972m分段主通风机配电硐室高压负荷侧未装设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
第28条1738m阶段井下变电硐室819线隔离开关、812线隔离刀闸、400V低压配电室配电柜等未悬挂停送电标识;
第29条南东采区1774m分段未安装接地干线,未形成接地网;第30条1738m阶段井下变电硐室低压配电柜无漏电检测记录;
第32条压气站空压机超温报警信号未接入集中控制室;
第33条1738m阶段变电硐室附近的低压配电箱电缆分支处未采用分支箱;
第34条1738m阶段井下变电硐室高压电缆未采取封堵电缆沟等保护措施;
第35条地下矿山有线通讯联络系统地面调度室用普通电话机替代,不具备由控制中心发起的组呼、全呼、选呼、强拆、强插、紧呼及监听功能;
第37条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缺少矿井发生火灾时主通风机运转情况的规定。
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地下矿山部分)第二、四、十七、二十、二十九条;《安全生产法》第四、二十一、二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三十三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一百零一条、九十四条、九十六条、九十七条第六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等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峨口铁矿成立于1981-12-12,负责人为董武斌, 隶属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地址位于代县峨口镇,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12-05,法定代表人为盛更红,注册资本为667468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2号,所属行业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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