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8日消息(记者 阮修星)4月18日,在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明登历介绍,2024年3月9日,北京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推动实现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协同控制污染物排放。
发布会现场(央广网记者 阮修星 摄)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共8章36条,包括总则、名单管理、配额管理、碳排放权交易、报告与核查、配额清缴、监督管理、附则。
其中,总则明确了严格碳排放管理,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行相结合,遵循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界定了全国碳市场和北京市碳市场管理范围,明确生态环境、金融管理、市场监管等市级部门和区政府管理职责;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对碳排放单位实施名单管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法人单位均纳入管理,其中,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5000吨(含)为重点碳排放单位。对重点碳排放单位实施配额管理,配额发放包括免费和有偿两种方式,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管理平台进行配额的发放及清缴管理。实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明确重点碳排放单位及自愿参与交易的单位可参与碳交易;交易产品包括北京市碳排放配额、北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等,并明确了交易机构的任务和责任。实行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制度,强调碳排放单位对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鼓励重点碳排放单位消纳绿电;将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方式由“备案+目录库”调整为“设定符合条件+事后监督”;探索建立核查工作质量评价机制,综合评价核查工作的规范性及核查数据的准确性等。配额清缴部分规定了重点碳排放单位清缴配额的责任和方式。
北京市将积极落实《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加快建设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影响力的北京碳市场,通过市场机制体现“排碳有成本、降碳有收益”,推动排放主体主动采取措施,降低碳排放,厚植新质生产力绿色底色。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