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杜先福
自由组合的揪心“大家庭”
话说这样一群人,他们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刚满13岁。如果从这群人最初组合的时间计算,当时最小的还不满12岁。
据警方初步统计,这群人一共有16名成员,其中三名女性。为首的叫强强,17岁。强强家住城郊,父亲在外打工,母亲患风湿性心脏病。强强是个自由自在的孩子,书读得不多,却学会了上网聊天。于是,在网上认识了少女丹丹。
丹丹年仅15岁,但发育良好,却象个大姑娘。丹丹父母离了婚,各自忙着做生意,谁都没精力照管丹丹。丹丹就和一帮子同龄人泡网吧,于是就认识了小鱼儿、伟伟、建娃、兵兵、波波等等一帮子网友。
然后,通过聊天又认识了强强,并把自己这帮网友介绍给强强,强强则把他的网友军军、鹏鹏、聪聪、燕燕等介绍给了丹丹。
两相往来,便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大家庭”,经常一起泡网吧,一起住旅馆,一起吃饭馆。
这些孩子,还有一个特殊情况。他们的父母,有的是从农村来,在城里做点卖菜之类的小生意,有的是城郊结合部的菜农,父母要么是做生意,要么是打工。
从农村来的,在城郊租房居住,孩子们相互就认识了。大人们疏于管理,孩子经常夜不归宿,撒谎说是在某某同学家或是某某同龄朋友家住宿,家长们也不追究。
结果,这个孩子撒谎,那个孩子也撒谎。事实上呢,这些孩子却在旅馆里群居群宿,经常不回家。
更为荒唐的是,15岁的丹丹竟成了强强的“妻子”,强强是这伙人的老大,大家叫他大哥,于是就叫丹丹是“压寨夫人”。而燕燕则是帅哥军军的“老婆”。
更为荒唐的是,一副男孩子打扮实是女儿身的小鱼儿,则成了小兄弟们轮番取乐的“宠物”,谁高兴,谁就和她好。
人是要吃饭的,吃饭就要钱,住旅馆也要钱。没钱怎么办,当然得想办法。最初,孩子们三天两天跑回家,或向父母要钱,或偷偷从家里拿钱,有了钱,就拿来交给大哥强强,由强强统一保管,统一开支。钱多的时候,大家还一同去成都,尽兴潇洒。
然而,从家里拿钱毕竟有限,强强就要求大家,自己弄钱。怎么弄呢?
偷,有些麻烦,弄不好被抓到了还可能挨打。
要干就干刺激的:抢。
如今满街的妇女都是穿金戴银,随便抢一副耳环或是项链,就要值几千甚至上万,还有那些炫耀在女性脖子上的高档手机,弄一个也是几大千。
主意打定,大家就开始训练。怎样取耳环,又怎样扯项链,怎样夺手机,又怎样摘戒指,都经过一番严格的演练。练熟了,就行动。
简阳、成都,成了他们活动的天地。出手次数最多的,要数一个叫建娃的孩子。建娃年龄小,个子不高,看上去很不起眼,但却身手灵活,得手后又象惊弓的兔子,逃得飞快。所以,每次出手都是建娃“打先锋”。
为什么每次出手都让建娃打先锋,这里还有一个特殊原因,那就是建娃年龄小,即使被抓住了,也不会受法律惩罚。
这不,在成都,建娃曾被抓住3次,但因其不够刑法处罚年龄,每次抓住都给遣送回原籍就了事。建娃的父母很气愤,曾把建娃捆在家里,但建娃挣脱绳索,又逃了出去。
兵兵是个胆小的孩子,原先只以为和强强他们在一起好耍,没想到强强要他跟大家一起去抢。他说他害怕,不愿去抢。强强说,害怕不行,不抢也不行,你跟着我们,吃的,花的,都是我们的,你不抢,哪个给你吃住。兵兵被逼得没法,每次出去,就梭边边,躲在暗处,强强要求兵兵练胆,兵兵不愿练胆,强强就用砍刀,把兵兵左手小指砍掉一节,逼着兵兵“上路”。
疯狂抢夺好似做游戏“闹着玩”
不必一一记录强强一伙在简阳、成都如何抢劫,单是在他们生活的城市抢劫、抢夺,就足以令人闻之咋舌。强强他们没把抢劫、抢夺看成是犯罪,而是当着玩游戏,好耍。这里仅举强强他们某一晚上的活动,就够人们窥一斑而见全豹了。
那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晚上,确切地说,是傍晚,天还没有黑,城里的大街小巷,车来人往,还很热闹。在市保险公司旁的大街上,一名女子正在边走边打手机,手机是名牌,价值4000多元。
突然,一个少年娃儿与打手机的女子擦肩而过,女子手里的手机便不翼而飞。当女子反应过来,那少年娃儿钻进保险公司旁边的巷子,眨眼就不见了。
另有几个少年娃儿跟着也跑进巷子里,嘴上还叫喊着“快追快追”,不知道内情的人们还以为他们在帮女子追抢劫的人,其实,这些娃儿是在为抢劫的娃儿“打掩护”。为首的便是强强。
这晚初战告捷,强强他们十分高兴。回到住处,买来酒菜,好好庆祝了一番。强强说,今晚运气不错,干脆又去整。为了防止别人认出来,每人换了一身衣服,酒足饭饱后,得意洋洋地又出门去了。
走到桥亭子闹市区,强强一伙见到“压寨夫人”丹丹和她的一帮子伙伴在闲逛,强强炫耀说:“刚才我的弟兄给我弄了个手机,价值好几千!”丹丹立马说:“弄个手机算啥子。看我的!我的伙伴也不是软蛋子,马上就弄给你看!”
于是,丹丹立即调兵遣将对小鱼儿说:“你去,不管是啥子人,赶快给我弄点战利品来!”
小鱼儿看看熙来攘往的人群,有点儿胆虚,丹丹拍着小鱼儿的头说:“怕啥子,我们这么多兄弟伙,给你扎起!”
小鱼儿壮了壮胆,瞅准一个肩挎坤包的女子,擦肩之际,夺下坤包就跑,街面上惊惶的人们还没回过神来,小鱼儿真就象一条鱼儿一样,迅速消失了。
遗憾小鱼儿抢来的坤包里仅有4元钱,其它便是一些化妆品和女人用品。
丹丹不服气,就用那4元钱,叫了一辆人力车,打算换个地方再抢。强强一伙也来了精神,相跟着来到城西铁路立交桥下,伺机再次寻找攻击目标。
铁路立交桥下车来人往,但却一直没有合适的对象。强强他们有个原则,他们不抢男的,专门攻击女性,女性胆小怕事,没多少反抗精神,又没多少反抗的力量。而且,凡是穿金戴银的女子,家里多半都有钱,蚀个千儿八百的耳环项链或是手机什么的,一般不怎么心痛。所以,女性是强强一伙攻击的绝对目标。
遗憾,很久时间,确切地说已是夜里十一二点了,桥下始终没有可攻击的对象。却等来了一辆巡警车。警察把车停住,上前盘问,强强他们说,他们是同学,出来逛着好耍。警察叫他们快回家了,他们答应着“马上回家”,便步行着往城中心走。
时间跨入23日凌晨1时。强强他们走到上西街,迎面来了一个边走边打手机的妇女。强强他们没有多想,一窝蜂扑上去,把那妇女按倒在地。这位姓赖的妇女体质很好,她一边反抗一边喊叫,强强他们企图抢她身上的钱物,但却按不住她,就在这紧要时刻,来了个骑三轮车的师傅,吼了一声“你们在干啥子!”强强他们害怕有人来,就抢了赖姓妇女的手机,赶紧逃走了。
一网打尽,签署刑拘的公安局领导手在发抖
赖姓妇女被抢后,心里十分气愤,当即向市公安局“110”报了案。公安分局巡警接到指令后,当即对上西街一带进行搜索,挡获了一个叫林林的少年,林林交待了当晚抢劫的犯罪事实。林林被移交公安分局城东中队接受审查。
根据林林的交待,第二天即4月24日,城东刑侦中队又抓获了波波、伟伟、彬彬等人。
侦查继续深入,民警掌握了强强、丹丹等人大肆抢劫、抢夺的犯罪事实。5月14日,“压寨夫人”丹丹被抓获。隔了一天,鹏鹏又落了网。
就在民警实施架网抓捕的时候,5月18日,强强一伙还在继续抢夺。这天上午,建娃在建北路抢夺时,被群众当场抓获。
建娃交待,这天是同伴军军母亲的生日,同伴们都去给军军母亲祝寿。
当晚,民警在城北居民区军军的家中,把强强一干人等悉数抓获。至此,强强一伙共有13人落入法网(其中在校生2人,其余为初中毕业生或失学学生),仅有小鱼儿等两人在逃。
据初步审理,两个月来,强强一伙仅在城区就抢劫、抢夺18起,作案金额万余元。除了个别年龄不满14岁另案处理外,其余人员全部刑事拘留。公安分局领导在签署刑拘证时,手都在发抖。
因为,这帮娃娃年龄都小,照理说都是在长知识、长身体的最佳时机,然而,他们却沦落犯罪,确实令人痛心,要对他们刑拘,真有些于心不忍!
然而,法不容情。犯了法,够得上惩处的,就必须处罚。本案侦查终结后,有9人被移送起诉,另4人另案处理。
预防青少年犯罪,早就是一个严峻的社会课题。强强、丹丹一伙的犯罪经历,应当作为一个课题,值得好好研究。
(因关系到未成年人,本文犯罪嫌疑人均采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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