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泰隆集团北厂区部分厂房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为建设耿戴中沟南闸站、星火中沟节制闸,需将原泰隆集团铸造厂、工业园区部分厂房拆除。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构(建)筑物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发包人: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地址:如泰运河北侧、星火中沟东侧;如泰运河北侧、耿戴中沟东侧。
3.工程规模及特征描述:该拆除工程以简易钢结构厂房为主,附带部分围墙,总建筑面积约1750㎡(铸造厂厂房拆除面积:1200㎡、围墙120m;工业园区厂房拆除面积:550㎡、围墙220m),拆除构(建)筑物以现场实物为准。
4.开工日期:2024年4月中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泰兴市房屋征收拆除企业信用名录中,且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及安全B证,且未同时担任其它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信用档案)、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申请书。
4.自愿遵守泰兴市房屋拆除管理规定、本房屋拆除招标公告及相关规定。
四、相关事项
1.残值费的确定按照泰兴市城市改造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泰改建纪〔2017〕18号)执行,残值费基价已考虑拆除企业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建临时施工围挡、防尘网覆盖等费用,在拆除过程中,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落实好上述内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2.中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3.发包人负责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标单位应配合发包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环保等相关要求。
4.拆除工程所涉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
5.所有建筑垃圾不在发包范围内,中标单位须无条件配合相关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
6.有意愿参加上述工程投标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至相关科室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或未参加开标的,视自动放弃。
五、评标办法本拆除工程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报名时间、地址:2024年4月8日至4月9日,泰兴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603(枕淮路2号)
3.开标时间、地址:2024年4月10日15时;泰兴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枕淮路2号)
4.联系人、电话:郭波、王扣平,0523—87632195
来源 | 泰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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