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以来,因为大航海和地理大发现,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列强”。在这500年中,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美国、日本9个大国先后崛起。
荷兰历史上是"尼德兰"(低地国家)的一部分,古罗马时期,这里生活着日耳曼人和高卢人。中世纪长期封建割据。从13世纪起荷兰人排水筑堤,围海造田。
16世纪初处于西班牙王室统治之下,西班牙对尼德兰竭力搜刮。1566年爆发了大规模的"破坏圣像运动",尼德兰革命的火焰由此点燃,经过"八十年战争",1648年,荷兰共和国为欧洲各国正式承认,是世界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这段历史在聊西班牙的时候有详细介绍,就不再连篇累牍了。
尼德兰革命胜利后的荷兰是一个联邦国家,联省会议是最高权力机构,执政由奥兰治o威廉家族世袭,首都在海牙。就是这样一个弱小的荷兰,却在群雄并起的17世纪成就了世界霸权。有研究认为,认为荷兰是17世纪世界金融创新的领导者,资本为荷兰开展远洋贸易提供了必不可少的资本支持,获得了持续扩张的能力,这是成就荷兰黄金时代的重要条件。
荷兰资本市场在16—17世纪的发展,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冲突及商业发展密不可分。荷兰国家的形成以及崛起,得益于资本市场提供的持续资本,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影响到国家的政治前途,促进了国家的经济繁荣和崛起。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国家和贸易公司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股票,获得巨额资本。为了赢得独立,荷兰和西班牙进行了长达 80年的战争,史称"尼德兰革命"。革命过程中,除外国援助以外,荷兰的战争经费主要依靠本国资本市场筹集。充足的经费支持,是赢得独立的重要条件。为了拓展远洋贸易,荷兰成立了有史以来最大的贸易公司——东印度公司。公司在资本市场募集巨额股本,持续发行公司债券,获得持续扩张的资本动力,为荷兰获取了巨额财富。
第二,证券二级市场为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流通提供了条件。荷兰很早就出现了有效的证券二级市场,当时主要是年金型公债。进入17世纪,不仅拥有包括股票、股票期货、股票期权、公债、公司债等在内的各种金融产品,还出现了最早的机构投资者。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是世界上最早的证券交易所。有效的证券二级市场保证了股票、债券等产品的流通,不断吸引外部资本进入,壮大了市场规模,提高了市场效率。
尼德兰革命与资本市场融资
荷兰资本市场在尼德兰革命期间的创新与发展被称为"金融革命",这场革命与荷兰的前途息息相关。"金融革命"的概念最早由迪克森提出,涵盖英国自光荣革命到 18世纪中期公共财政的历史发展过程。
自16世纪中期开始,安德卫普逐渐失去了欧洲贸易中心和金融中心的地位。尤其是1585年安德卫普被西班牙攻陷后,联省共和国封锁斯凯尔德河,导致安德卫普大多数商人转移到阿姆斯特丹,这些商人不仅带来技术,也带来了资本。金德尔伯格指出:"16世纪阿姆斯特丹与波罗的海地区以西至法国比斯开湾的贸易很兴盛。但是,直到16世纪最后15年,随着来自安德卫普和荷兰南部的商人和银行家涌入,阿姆斯特丹的贸易才有了爆炸性的扩展。"这些商人带来的资本,增强了荷兰的实力,为荷兰筹集战争经费做出了贡献。
由此,阿姆斯特丹不仅继承了安德卫普国际贸易中心的地位,而且成为欧洲的资本中心。17世纪,荷兰的长期公债市场已经具有全国性特点,而且市场一开始就比较集中。阿姆斯特丹成为欧洲的贸易中心,对外贸易都集中在这里,降低了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公债市场可以吸引更多投资者。
1609年,联省共和国和西班牙签订了12年的停战协定,军费有所下降,但重新开战后军费增幅更大。1618年,欧洲爆发"三十年战争",各大国都牵涉其中。1648年,为筹集经费,仅荷兰省的融资额度即高达1.25亿盾。
债券的发行由各省自主实施,无需中央控制。共和国三级会议的任务就是收缴经费,统一配送给各个作战单元使用。就在这一年,交战各方签署《威斯特伐利亚条约》,荷兰最终赢得独立。
可以看到,资本市场的融资支持是尼德兰革命获得最终成功的重要条件。资本市场提供融资的时间和规模都史无前例。
尼德兰革命历时80年之久,战争经费从16世纪后半期的每年几百万盾增加到17世纪上半期的几千万盾甚至上亿盾,都可以顺利从资本市场融入资金,得益于荷兰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这主要体现在:
因此,投资人对国家政治前途的期望和信心保持了资本供给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正是这些因素,使荷兰资本市场为尼德兰革命提供了持续的巨额融资支持,同时,资本市场也借助尼德兰革命融资,不断扩张和发展,成为当时世界最发达的资本市场。
人们一般认为,17世纪是荷兰的黄金时代,这与东、西印度公司的贸易扩张和殖民拓展密不可分。东印度公司成立时,荷兰仍处于"八十年战争"时期。不夸张地说,没有东、西印度公司,尤其是东印度公司,就没有荷兰的黄金时代。东印度公司持续扩大对外贸易,大力拓展殖民地,是荷兰成为世界帝国的重要工具。游弋在世界大洋的东印度公司的船队,是荷兰帝国的旗帜与象征。
需要指出,如果没有资本市场的强大支持,公司很难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东印度公司的核心动力来源于资本市场提供的巨额资本,这是资本市场为荷兰崛起做出的最大贡献。
东印度公司与资本市场融资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世界近代史上最早、最著名的股份公司之一。股份公司的出现,都与远洋贸易紧密相关,无论是英国还是荷兰,都是如此。
荷兰早期的贸易活动主要是波罗的海贸易和北海贸易,以后开展了同美洲和亚洲地区的贸易往来。
亚洲距离遥远,来回所需时间长,风险大,因此对资本的需求急剧增加。每艘商船开展亚洲贸易的资本数量是前往非洲或加勒比海的二到四倍,通常高达10万盾左右,个人和合伙企业很难承担这样的资金成本和风险。股份公司具有共同出资、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特点,可以在远距离贸易、采矿、冶金和专业的金融业务方面募集到足够资本并统一管理,从而提高资本效率。
为了协调亚洲贸易的巨大利益,1602年,十家开展亚洲贸易的公司合并成为一个巨型公司,这就是荷兰东印度公司。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筹集巨额资本,股票可以流通。公司还发行公司债券,获取、补充日常运营资金。
公司资本总额 640多万盾,其中阿姆斯特丹认购360万盾,其余额度分别由米德尔堡、鹿特丹、代尔夫特、霍伦和恩克森五个城市认购。投资人中不仅有商人,还有受到政府邀请持有公司股份的议会成员、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庭人员。如此大规模的股份公司资本募集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公司由六个互不统属的分公司组成,分别位于六个城市。除了米德尔堡分公司位于泽兰外,其他五个分公司都在荷兰省。
投资款可以分期支付,1603年支付25%,1604年、1605年分别支付33. 3%,剩余份额到1607年支付完毕。
借助资本市场,东印度公司最终顺利完成巨额资本募集,开始了长达两个世纪的经营历程,不仅对荷兰,也对世界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东印度公司的投资人中,不仅有商人,还有政客。股东的构成,显示出荷兰政治利益与商业利益的高度一致。
与同时代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不同,荷兰东印度公司自成立到终结,股本总额几乎没有发生变化,表明公司再没有通过发行新股募集资金。一方面,股东不愿新的投资人加入,因为这会摊薄现有股东的红利;另一方面,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在资本市场继续融资,发行债券成为公司解决日常营运资金的重要手段。
公司的办公室、船舶、仓库等固定资产以及持续的分红政策,都大大增强了公司债券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同时推高了股票价格。
整体上看,公司发行债券的筹资方式在1676年以后使用更加频繁,而且是1638年以后各个分公司都在运用的资金募集手段。到17世纪末,公司每年的借贷资金额度平均约为1000万盾到1200万盾,差不多是股本总额的一到二倍,不仅说明公司主要依靠债券融资获得日常运营资金,也证明了荷兰资本市场的巨大容量以及对东印度公司不可或缺的支持。
东印度公司的股票流通与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17世纪,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的业务主要由东印度公司和西印度公司的股票构成,尤其是东印度公司的股票。
过去亚洲贸易的航行和结算经验使东印度公司认识到,必须保持股本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才能维持大规模和远距离的贸易活动。股份的可流通性是保持公司股本稳定的重要条件。因此,公司成立时的章程规定,成员可以自由撤走其资本和应得的利润份额,10年经营期后,持股人可在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自由卖出其股份。1623年,新的章程禁止撤回资本,继续允许股票转让。
东印度公司的股票转让成为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意味着阿姆斯特丹股票二级市场的出现。
虽然公司没有发行纸质或印刷的股票,但投资人在总账务部登记时做出的承诺即被视为所有权的凭证,股份的转让也由总账务部负责。只要有两名公司管理成员在场,即可在总账务部进行股份转让。公司管理层成员在场是为了监督股票转让人是否遵守了公司的章程和规定,实际上也是审核转让人是否真正持有公司股份。办理转让手续时,公司收取一定转让费,包括手续费和印花税。
公司成立后,立即出现了股票的投机性交易,价格大约高于票面价值14%-15% 。随后几个月价格有所回调,大约回到票面价值的104% 。第一次正式的资本收缴是在1603年2月,而第一次股票转让登记发生在当年3月,表明股票转让在股份募集时就已出现。
由于价格波动带来的盈利机会,这种远期交割孕育了历史上最早的股票期货和期权交易。由于股票没有书面凭证,早期的股票交易还不多。
1604年,一种印刷的股票转让标准凭据诞生了,这使股票交易活跃起来,价格波动开始常态化,分期缴纳出资款的规定一定程度上为股票交易留出了空间。有的投资人资金充足,可以及时缴纳。还有一些人出资日到来之前出现资金短缺,可以将股票转手获得现金。
公司股票受到欢迎,首先是因为亚洲贸易带来的良好盈利前景。当出现资金拮据时,投资人卖出股票获得现金,而且可以将股票作为优质抵押品从阿姆斯特丹货币市场获得资金。东、西印度公司的股票都在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上市流通。
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是世界上最早的证券交易所,起源可以追述到16世纪中期的商品交易场所。东印度公司成立以后,商品交易场所也同时成为股票交易场所。1611年8月1日,新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正式开张。
交易所出现了经纪人和做市商,一并发挥着重要作用。1612年,交易所的官方经纪人数量为360人;1722年,交易所的合法经纪人数量为 395人,另外还有大约七八百人也从事交易业务。经纪人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投资人的证券交易,构成了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做市商的业务是买卖股票。当出现股票购买者时,他们可以提供股票;当有人要卖出股票时,他们可以购回。买卖股票之间的差价构成了做市商的利润。例如,当东印度公司出台分红政策时,股价通常会向上攀升,成为股票持有人卖出股票的时点,而做市商为这些人卖出股票提供了机会。当股价下跌时,做市商也为一些投资人的变现提供了通道。做市商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减缓了市场波动,发挥了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促进了资本市场的发展。
因此,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为东印度公司、西印度公司的股票、债券流通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条件。
东印度公司成立后,阿姆斯特丹交易所随即出现证券交易,为众多投资人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一直到17世纪中期,公司的良好成长性和高分红率不断吸引外部资本进入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交易所的活跃交易还提高了证券一级市场融资的有效性,便于公司证券的持续发行,有利于荷兰充分挖掘资本市场的潜力为国家服务。
资本基础上的对外扩张以及对荷兰的影响
对东印度公司,库纳厄特评价道:"几乎从一开始,荷兰东印度公司便引起了人们的嫉妒和羡慕;它的财富以及它不久即赢得的权势,使它在整个17世纪的过程中具有一种不可匹敌的声望。"
公司成立后,借助从资本市场获得的巨额资金支持,立即投入到贸易扩张和殖民扩张中。东印度公司的对外扩张主要是印度洋和亚洲地区,扩张方式是从前宗主国手中夺取殖民地。
一旦占领殖民地,东印度公司便对当地土著采取软硬兼施的方式,建立保护国,利用当地人之间的矛盾,逐步建立殖民统治。荷兰人规定了包括香料在内的产品价格,并严格禁止殖民地之间的贸易往来。为保持香料价格,限制出口数量,公司还建立种植特区制度,特区内只能种植一种特定作物。17 世纪,东印度公司殖民地香料的平均产量是:肉豆蔻30万磅、肉豆蔻干皮10万磅、丁香30万磅,利润极其丰厚。
1669年,公司成为世界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巨型企业,拥有1500艘商船,40艘战舰,5万名员工,1万名水手。东印度公司不仅控制了欧洲与东方及美洲的全部海上贸易,而且垄断了东南亚的香料经营,香料贸易是荷兰航运业的重心。西欧其他国家的殖民地产品,尤其是香料,也主要由荷兰船只转运到西方各国。
阿姆斯特丹是17世纪欧洲的贸易中心,也是东方香料、欧洲谷物、油料、木材等的集散地,港内停泊的商船经常超过2000艘。
东印度公司的贸易扩张使荷兰获取了巨额财富,进一步促进了荷兰的经济繁荣。1597年,阿姆斯特丹仅有3家炼糖厂,到1650年增加到40家,1661年达到60家,荷兰省成为欧洲制糖业的中心。
贸易扩大对烟草业的推动也很明显,到18世纪初,阿姆斯特丹的烟草工业总共雇用了大约4000名工人,而与烟草业相关的行业又提供了大约3000个工作岗位。
亚洲贸易对造船业产生了更强大的推动力,对船只的需求急剧增加。东印度公司成立以后的近100年中,对远洋货船的需求量达到每年四五百艘。由于需求量大,需求时间较短,显著提升了荷兰造船业的制造能力与效率。
贸易的扩大也促进了荷兰人口的增长。17世纪初,联省共和国的总人口大约是100万人,其中荷兰省占一半左右。到东印度公司成立以后的20多年中,荷兰省人口增加到了67万人。17世纪末,联省共和国的总人口翻了一倍,接近200万人。
17 世纪,依靠贸易获得的巨额资本积累,荷兰还成为欧洲的资本中心。资本不仅投资国内市场,也流向欧洲各国。1694年,英格兰银行成立时,股东中就有荷兰投资者。进入18世纪,荷兰人还是英国国债的重要投资人。
17世纪荷兰工商业发展到高峰时期,资本积累比欧洲各国的资本总和还要高,对外投资是英国的15倍。
东、西印度公司的对外贸易和殖民扩张是荷兰获取巨额财富的重要来源,推动荷兰成为17世纪的世界强国。一定意义上,这也要归功于荷兰发达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源源不断为公司"输血",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的发展动力。
尼德兰革命持续80年,所需战争经费构成庞大资本需求。政府可以在资本市场发行短期债券、终生年金、永续年金等公共债券融资。战争经费的顺利解决是赢得尼德兰革命胜利的关键条件。
同一时期,在资本市场筹集到巨额资本的东印度公司成为荷兰对外扩张和掠夺的主要力量。借助资本的力量,公司建立了强大的远洋船队和军事力量,攫取了大量殖民地,不仅控制了欧洲的贸易,还基本垄断了东南亚的香料经营,使荷兰获取了大量海外财富,也促进了本国的经济繁荣。
证券交易所十分活跃,为政府、贸易公司的持续融资创造了必备条件。
因此,16-17世纪的资本市场为荷兰赢得独立、最终崛起做出了重要贡献。
问题是,为什么这一时期荷兰的资本市场较之其他国家更有效?
首先,基于获得独立和推动自由贸易的动机,荷兰政府对资本市场给予了大力支持。例如,三级会议颁发给东印度公司特许的章程中明确提到,东印度公司是在三级会议的积极推动之下成立的。西印度公司的董事会中,有一名董事是三级会议的正式代表。很多政府成员也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对资本市场的保障措施也就更为有力,增强了投资阶层对荷兰资本市场的信心。
17世纪,荷兰省所有税收的60%都必须用来向公债持有者支付利息。虽然发行了巨额公债,但没有发生债务违约。因此,政府是促进荷兰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推手。
其次,阿姆斯特丹贸易中心的地位极大降低了资金供需双方的各项成本,提高了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
这些因素使荷兰资本市场领先欧洲一个多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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