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史自强
据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消息,为优化法治“软环境”的缩影,去年以来,该局依法推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制度,制定出台《衡水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执法人员依据具体情况,对属于《免罚清单》规定的6项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事项,采取首违免罚措施,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签订《包容免罚告知承诺书》,对仍不肯整改的,执法人员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的措施。
“轻微不罚”“首违免罚”,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门店等市场主体的经济负担,增强了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释放了执法的温度,营造了更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今后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通过执法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坚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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