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胶州法院执行案件的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告。
在此,本院郑重告诫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迅速放弃侥幸心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院履行义务。对于有偿还能力拒不偿还,对抗、逃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者,本院将采取严厉的执行措施,除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外,还将对个人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举报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存在高消费等情形的线索。
举报电话:0532-87291522
胶州市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9日
来源胶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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