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登记工作已进入倒计时
目前仍有部分企业
尚未进行普查登记
未填报普查数据
事关重大
请所有还未进行普查登记的企业
务必于2024年4月30日前
完成登记
逾期未登记的
将作为有关部门
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对象
可能对企业征信造成不良影响
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拒报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警告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信息将上网公示;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如何主动进行普查登记呢?
进入普查查询系统
进入后可进行如下操作
1、查询普查登记点位信息,前往点位登记
2、下载普查表,填表后发送至所在区县邮箱
3、填报预约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
以上三种登记方式
任选一种即可
具体登记方式温馨提示如下
登记方式一
可前往各街道普查登记点
进行现场登记
请您在4月30日前,携带持有的全部营业执照(包括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所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公章、2023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科目余额表(2023年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指标)、2023年12月31日当日人员花名册等资料,自行前往点位完成登记。
登记方式二
可通过邮箱自主报送进行登记
请您下载并填报普查表,通过电子邮件将签字盖章的普查表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经营地或注册地所属区县邮箱。
登记方式三
可预约普查员上门进行登记
请您填写联系电话、经营地或注册地地址及预约时间等相关信息,普查员将尽快与您单位联系,根据预约时间上门登记。
重要提醒:普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普查数据不用于除普查以外的任何用途。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普查获取不正当利益,可向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有任何疑问也可拨打普查热线咨询。
查看普查填报指南
成都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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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琳 琳
主 编:云 涌
编 辑:阿 杰
来 源:成都发布
主办单位: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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