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合同中手写部分和打印部分有冲突,以什么为准?
也迪律师解答
大家第一反应肯定是以手写的为准,因为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签订合同,往往是将已经协商好的内容机打出来,后来添加的手写部分往往是在签字时或者签字后又协商达成的新的合意。
但司法实践中,并不必然如此。我们一般签合同都是当事人一人一份,但实践中因为地位不平等、保管不善等原因极易出现仅有一方当事人手握合同的情况,此时就不能在合同打印部分与手写部分有冲突时,直接盲目的以手写部分为准,而应当结合其他证据以及交易习惯等综合认定。
最后提醒大家,若在合同签订后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建议签订补充协议,如为图方便也应该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或个人签名及收银,以此方便作为是不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重要凭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