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2日讯 “非常感谢法官,让我们收回了多年积压的一笔坏账,为法官的解民忧精神点赞。”近日,武夷山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历史遗留案件,某投资公司负责人拿到第一笔还款后给法院打去了感谢电话。
1999年、2001年,某自来水厂分别向某银行贷款80万元和20万元,均以其所有的房产作抵押。2016年,某自来水厂未能按约还款,某银行遂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某投资公司。其后所在地镇政府牵头组织协调还款,但某投资公司与自来水厂因对债务金额分歧较大,协商未果。
遗留多年的不良资产债务能否最大限度妥善解决?如何协调矛盾双方较大的分歧?突破口在哪里,还有没有调解的可能?
一系列的问题摆在了承办法官的面前。带着这些疑问,承办法官到自来水厂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大多都是些旧账,经办人有的也离职了,他们对债务情况了解都不翔实。
自来水厂目前经营困难,已无还款能力,该镇政府正在与某集团商谈将自来水厂收购。情况不容乐观,若历史遗留债务未能妥善处理,国有资产将被拍卖,很有可能将影响所在地居民的饮水问题。
案件涉及多个主体,且当事双方互不让步,承办法官立即对案情全面分析,多方考量制定调解方案。一方面,承办法官对自来水厂负责人释法说理、分析利弊,表示不良资产债务若资产被拍卖,积久难返将产生更多的矛盾,主动沟通协商才能尽量减少损失。
另一方面,承办法官到镇政府了解情况并请求支持。分析此前协商失败的矛盾点,据此知晓,某自来水厂的意愿是偿还本金100万元和部分利息。但某投资公司认为欠款时间久,不同意该调解方案。
法官又联系某投资公司,询问其调解意向,但该公司负责人态度坚决,认为款项欠款多年,应该按照约定履行660万余元的利息。调解陷入僵局。
“法官,上次听了你们的见解,我们也觉得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不宜再拖,法院主持调解的话我们积极配合。”经过法官的劝说,某自来水厂负责人态度转变。
有了调解可能,如何拨开巨大差距解困局?
某投资公司坚持本金100万元的基础上,历年利息可减至300万元。某自来水厂经营状况不佳,无法承担巨额利息。
承办法官一遍遍地翻阅所有案卷材料,类案检索查找法律规定突破口,又多次和某投资公司负责人沟通,从审理时长、执行时长、执行难点等角度进行耐心释明,从资产及时回笼角度进行说理,从人民用水保障的角度进行说情。
经过多次调解,多次沟通交流,反复磋商。最终,某投资公司同意某自来水厂偿还本金100万元,利息50万元,该款分两期偿还。
某自来水厂负责人表示,感觉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法官不是一判了之,最终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祝金妹 彭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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