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之规定,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4年3月20日0时起,启用新建的1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现将抓拍的具体点位、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序号
具体点位
抓拍的违法行为
1
花门中队车载移动抓拍
违反交通信号,在严管路停车的(10391)
2
司门前镇魏源路与向阳路路口
3
司门前镇向阳路政府门口路段
4
司门前镇向阳路孔家坪广场路段
5
司门前镇司衙路与向阳路路口
6
司门前镇司衙路惠都超市路段
7
司门前镇温泉路与四方井路路口
违反规定停车的(10396)
8
高平镇汽车站转盘路段
9
高平镇中心幼儿园路段
10
高平镇菜市场路段
11
高平镇粮站门口路段
12
高平镇老开发区路段
13
鸭田镇鸭田大道农贸市场路段
14
鸭田镇鸭田大道心学校路段
15
鸭田镇鸭田大道农商银行路段
16
鸭田镇鸭田大道汽车站路段
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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