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告,为进一步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对在我市范围内通行的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道路通行措施进行调整。
在合肥市范围内(含四县一市),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通行规则参照轻型货车进行管理,除07:00至09:00、17:00至19:00高峰时段外,其余时段市区禁限行道路对上述规格中型厢式货车不再限制通行(不含高架桥桥面及上跨式立交桥),相应车辆需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码”。
本通告自2024年3月11日起实行,前期针对上述规格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由于微信每天仅能发送一次动态
更多及时信息,请关注:肥东论坛 抖音号
素材综合来源:合肥晚报 肥东论坛 网络等
编辑:小包
肥东论坛整理发布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