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于勒》是法国作家莫泊桑最具代表性的短篇小说之一。
这篇小说也是中学课本的常青树。
小说中塑造最成功的人物当属菲利普夫妇了。
上学的时候,老师讲这篇课文时,对菲利普夫妇是尽情地批判。
比如冷漠啦,爱慕虚荣啦等等。
成年之后,再来读这篇小说,再来看菲利普夫妇,却发现他们竟然和当代的我们,有那么多相似的地方。
有人评价说,什么是经典?那就是即使相隔百年,你去读它,仍然能在它身上找到与当代相通的情感。
精辟!
1、再努力,也得不到想要的生活
小说以“我”(约瑟夫,菲利普家的小儿子)为视角,围绕叔叔于勒由富变穷,菲利普夫妇的不同态度,讽刺了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感情的疏离。
小说开头,就向我们描述了菲利普一家的经济状况:
“我的家庭原籍哈佛尔,并不是有钱人家。总算能够应付开支,如此而已。父亲工作,要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不了多少钱。”
像不像现代的我们?
每天工作到很晚,但还是没有得到想要的舒适的生活。
菲利普工作很辛苦,不偷懒,甚至很勤奋。
可是回到家之后,却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
“我的母亲常常说一些尖酸刻薄的话,一些隐隐约约、含意刻毒的责备,发泄在她丈夫身上。”
面对夫人的指责,菲利普只能“张开手抹一抹脑门,仿佛要拭去根本没有的汗珠,并且一言不答。”
菲利普不但不是我们认识里的冷漠尖刻,反而呈现了一个老实心酸的中年人的形象:
工作勤奋,挣不到钱,感觉自己很没用。
生活压力大,得不到亲人的体贴。
夹缝中生存,里外不是人,找不到存在的意义。
菲利普夫人又怎么样呢?
“家里样样省吃俭用,从不接受人家的请客,免得要回请;买的都是减价日用品,店里的存底货。”
菲利普夫人虽然脾气大了点,但是甘心与丈夫过苦日子。
并试图用节俭来缓和生活的困窘。
虽然一点作用也没起。
看过这样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
“要问凉水是什么味道,你不亲自尝尝,就无法明白。无论别人怎样说明,真正的味道只有自己喝过才明白。”
没有体验过受穷的日子,就随意地批判菲利普夫妇的不道德,是不对的。
至少是有失公正的。
2、再掩饰,到头来还是梦一场
小说中有一个细节,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吗?
那就是被菲利普奉若神旨的,于勒寄来的那封信:
“我亲爱的菲利普,我给你写这封信是免得你担心我的身体,我很健康。买卖也很兴旺。明天我要动身到南美长期旅行一次。也许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要是真的不给你写信,你也不用担心。我一朝发了财,就会回哈佛尔。我希望后会之期不会太远,那时我们就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是于勒寄来的第二封信,这简直是菲利普全家的福音书。
但是这封信本身有太多的漏洞:
比如,长期旅行为什么就不能写信?
比如,买卖很兴旺的话,为什么要去做长期旅行?
比如,那个“我一朝发了财”的许诺------
如果说一开始,菲利普夫妇没发现问题的话。
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希望应该越来越渺茫了。
可是,事实呢?
菲利普夫妇“一有机会就拿出来念,逢人就拿出了给人看。”
人越是炫耀什么,说明他内心最缺少什么。
他知道自己不会得到,别人有了但是他没有。所以他会开启防御机制,潜意识里会编造各种理由来保护自己。
因为菲利普夫妇其实早就知道于勒不会回来,造福他们了。
他们只不过在欺骗他人,
更是在欺骗自己。
书中有更多的细节透露给我们读者。
比如:当菲利普一家在船上,看到落魄的于勒。菲利普夫人是这样说的:
“我一直就料到,这个贼是不会有出息的-------”
人在着急的时候,就会很容易暴露自己最真实的想法。
几十年编织的美梦,一朝破灭。
《堂吉诃德》有一句话,让人记忆深刻:
“当生活本身已经如此荒唐,谁知道什么才能算作疯狂。”
3、再痛苦,也要活出个人样
张爱玲说过:
“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成年人的世界不就是这样吗?
日子过得再痛苦,再难,出了门也要面带笑容。
哪怕前一天晚上哭肿了眼睛。
菲利普夫妇明知道,于勒发财、归家,是一个幻影。
但他们还得死死守住这个幻影,不让它见到太阳。
书上是这样写的:
“可是,每个星期天,我们全家都要盛装到海边散步。我的父亲穿着大礼服,戴着大礼帽和手套,让母亲挽着手臂。而她呢,穿红戴绿,打扮得就像节日里的船只。我的两个姐姐总是最先打扮好了,等着出发的讯号;但到了最后一刻,总会在父亲的打礼服上发现一块忘记擦掉的污垢,于是赶忙要用旧布蘸了汽油,把它擦掉。”
有人说,菲利普夫妇爱慕虚荣。
可我却从“忘记擦掉的污垢”里看到了成年人的悲哀。
有人所,菲利普是“障眼法”想迷惑其他人。
可我却看到了一个穷人的尊严。
即使再难堪,也要尊严得活着。
当菲利普一家在船上,看到窘迫的于勒,那种慌张、惊恐甚至气愤。
“我的父亲脸色变得煞白,眼神惶乱,憋着嗓门一顿一顿地说”
我对菲利普只有深深的同情,
乃至担心。
我害怕他们在失去“于勒”这个精神支柱后,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
所以,菲利普夫妇不是恶人,相反,他们是可怜人。
是向生活低头的可怜人。
生活把穷人的情感,压在地下,狠狠蹂躏。
尸骨无存。
莫泊桑写这篇小说的目的,本来就不是批判菲利普夫妇。
这篇小说在选入中学课本时,进行了删减。
删去了开头和结尾。
看过完整版的,应该知道,小说中的“我”(约瑟夫)其实真正第一人称“我”的同伴,小说是借约瑟夫来讲的故事。
开头是这样的:
“一个穷老头,胡须皆白,向我们讨钱。我的同伴约瑟夫给了他一个五法郎的银币。我很吃惊。他对我说:这个穷老头使我回想起一个故事,这故事我一直不能忘怀,我这就说给你听”
结尾是这样的:
“我再也没有见过我父亲的弟弟,今后你还会看到我有时要给流浪汉五法郎的银币,其原因就在这里。”
为什么是五法郎?
因为他们一家在船上,吃了牡蛎,母亲给了五法郎。
因为这五法郎,“我”见到了从未谋面,以后也再也不会见面的叔叔。
为什么是流浪汉?
因为,在船上,“我”看到的叔叔,就像一个流浪汉。
文中的“我”是在替自己的父母,向叔叔于勒,以这种方式赎罪。
小说安排这一情节,作者就想向读者传达:他对穷人的悲悯。
世界上有许多这样的人,他们努力生活。却没从生活得到任何补偿。
他们并不是坏人,却因窘迫而无法实现亲情。
未能实现亲情的冷漠是空虚的,
而缺乏物质的善良也同样空虚。
我是花花,每天以不一样的视角解读一本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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