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集中供暖的公告
据气象部门预测,近期我市气温虽有所回升,但最低温度仍在5℃以下。为了满足用户的供暖需求,按照《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法定供暖时间:每年12月5日至次年3月5日)以及“看天供暖”承诺,合肥热电现决定延长供暖时间,具体停供时间将视天气情况而定,届时将提前发布公告。
按面积收费的统管小区需要延长供暖,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向合肥热电提出延长供暖的书面申请,接函确认后将延长供暖时间;未提交延长供暖申请的小区,合肥热电将按《条例》规定于3月6日0时按时停止供暖。自管小区及单位用户可直接与本单位客户经理(电话:62840990,13605602225)联系。
如有供暖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您拨打合肥热电24小时服务热线9626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告。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来源:合肥热电、合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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