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公安局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4年13号
我局在侦办熊某被诈骗案时发现,熊某被骗的12380元转至刘某磊的银行账户。经核查,其中有被害人冯某的12380元流入刘某磊的银行账户(户名:刘*磊,账号:623020****564304,开户网点:华夏银行武汉市雄楚支行)。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金*银行账户内有资金12380元,现被害人熊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银行账户(户名:刘*磊,账号:623020****564304,开户网点:华夏银行武汉市雄楚支行)现返还12380元。涉及该冻结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持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出的30日内,提供相关材料至四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七中队(反诈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0758-3266333
(工作日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公安局(市府广场旁)
四会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2日
来源:四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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