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电动车都随处可见,保有量众多,为了大家路上能够安全的行驶,越来越多的电动车新要求、新规出台。
除了限速、限载,还有戴好安全头盔之外,最近又有新的政策规定电动车、摩托车上路要实行“3禁”。有的车主觉得没必要,也有的车主说早该实行了。
话不多说,下面小辣椒就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到底是哪3禁。
一、 禁止改装、加装
日前某地监管局最近在执法时,查出一商家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将电动车电池更换为60V的蓄电池,超过新国标规定的48V,被罚数万元。
除了上述改装,很多车主为了遮阳挡雨,会给电动车加装晴雨伞;有的车主为了“炸街”,更改摩托车的排气管和消音;还有车车主为了延长续航,改装电动车电池。他们只图一时便捷,殊不知对车的改装加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加装晴雨伞会使驾驶员视线受阻、增加侧翻的可能、还会干扰别人正常骑行;更改摩托车排气和消音十分影响社区的环境;更不用说改装电动车电池的危害了,电气性会被破坏,如果是锂电池还可能会爆炸。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改装车上路,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不理赔。因此国家明令禁止加装改装,违反可能会有以下处罚:
摩托车驾驶员加装遮阳伞等行为,可能被罚款200元,责令恢复车辆原状;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处50元罚款,责令拆除。
驾驶员拆除或更换限速装备,导致其最高速度超过国标,将被罚300到500元之间,从事加装、改装经营性活动的,处罚更加严重。
二、 禁止乱停乱放乱充电
乱停放电动车容易造成交通不便,还可能增加交通事故风险,尤其是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地停放。
因此,多地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区域,例如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禁止停放和充电。
《福建省消防条例》于9月1日施行,电动车乱停乱充最高罚5000元。
北京单位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将处1000元以上,最高10000元的罚款。
三、 禁止无牌车辆上路
9月1日起,福建多地开始严查无牌上路。无牌电动车或摩托车上路行驶,会增加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缺乏有效的号牌、还有保险等信息,如果您是受害者的话,合法权益得就无法得到保障,因为车辆上牌会人车绑定,方便侦破肇事逃逸,还可以预防盗窃以返还财产。
如果是肇事者,还无牌上路的话,可能会面临高额赔偿,甚至还有刑事责任。
小辣椒在此提醒大家: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挂绿牌、电轻摩和电摩分别挂蓝色和黄色牌照、超标车挂白色过渡期牌。对应备案而未登记或备案而未挂号牌的电动车,交警会进行罚款处罚。
小辣椒总结
禁止改装、禁止乱停乱充、禁止无牌上路,对于电动车、摩托车的这“三禁”大家是怎么看的呢?电动车小辣椒欢迎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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