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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浅滩二期北单元和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告。
据公告内显示,海经区浅滩二期规划功能定位为:雁栖瓯水,海上智城。未来将打造生态海岛美丽湾区建设示范区、国家级海洋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国家级陆海统筹发展示范区。
规划范围包括东、南至浅滩二期生态堤及海域,西至雁宵路及雁波河,北至灵霓大道,总面积约19.78k㎡,是近年以来温州单体区域涉及范围最广的控规修改。
一般来说,温州大部分规划调整,往往只能影响一小片区域,而此次浅滩二期控规修改,却将影响整个温州未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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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城市发展有难度等级,温州或许是地狱级的存在。
在大多数人眼中,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无外乎是政治、经济、文化、人口、金融、经济结构、城市配套等等……而其中,很少会有人意识到土地的重要性。
城市发展就像绘画,想要描绘出惊艳的作品,首先需要一张足够大且干净的白纸。
而“七山二水一分田”的温州就像是一张被揉皱的草稿纸,土地形态以山地为主、平原稀少,仅存的平原还被许多山丘、河流切得支离破碎,相信哪怕技术再高超的艺术家,面对这样的基本条件也会觉得很头疼。
2022年温州城市建成区
土地资源过于匮乏,导致温州的发展步步维艰,于是从上世纪末开始,被逼无奈的温州启动大面积的“填海造陆”,例如现在的空港新区、金海园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等一系列为温州提供产业空间的土地,都是通过填海围垦实现的。
但自2017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围填海管控的《围填海管控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等文件。
2019年3月,浙江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围填海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方案》,严管严控新增围填海,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按程序报批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同年4月,浙江印发《浙江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提出强化围填海总量控制、严格新增围填海审查程序、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围填海等3方面要求,对新增围填海省级以下层面的审查程序和审查要求提出了明确规定。
接连的严控政策出台,对于温州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但终归天无绝人之路,温州城市的发展道路虽然充满泥泞,但温州从未停下过脚步。
近年来温州极力争取推进浅滩二期的开发建设,虽然没有“忽如一夜春风来”突变,但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倒也有着几分“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坚韧——
2021年,温州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瓯江口将争取二期19.27平方公里历史遗留问题海域在国家层面获得审批,并争取一期东南角3000亩用海获批,形成陆域面积2424.28亩。
同年8月,浅滩二期通过自然资源部备案,新增拓展3.36万亩空间。
瓯江口新区/摄:刘伟
2022年2月份和4月份,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江口分局多次对发布了关于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浅滩二期生态堤、浅滩二期瓯扬路等用海工程取得实质性启动。
2022年8月,浙江金风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竞得浅滩二期29-1宗海,这是浅滩二期首宗出让海域,标志着温州深远海海上风电零碳总部基地项目正式落地。
2023年11月5日,温州海经区举办“双百亿”项目集中开工仪式举行,共计24个项目全部选址于浅滩二期。并且明确接下来,温州海经区将借助浅滩二期空间资源优势,继续坚持项目为王、大抓招商,加快浅滩二期项目招引及基础设施建设。
03
控规修改往往是一个区域发展启动前的冲锋号,一路艰难跌宕的浅滩二期,或在今年步入快速发展的时期,不过话虽如此,国家对于浅滩二期的规划也有明确限制。
2021 年 8 月 1 日,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出具了关于浙江省温州浅滩区域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1〕30 号),该文件明确了温州浅滩区域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要求:
(以下为节选)
一、我部原则同意浙江省温州浅滩区域(共约 2241 公顷)按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二、坚持节约优先原则,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落地,强化集约节约用海论证,高效集约利用已填成陆区域,加快盘活存量,形成有效投资。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用海手续,不得化整为零、分散审批,不得未取得海域使用权即开展项目建设。针对拟在备案区域内建设且属于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权限的项目,应及时将项目用海批复文件或出让合同报我部东海局备案。
三、严格限制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后续规划建设项目如发生调整变更,应及时向我部报备。
从以上表述中不难看出,海经区浅滩二期未来的定位,大概率是以产业项目为主,而从此次公布的控规来看,大部分地块被定性为M1工业用地也是佐证了这一点。
未来一旦产业集群发展顺利落地,相信温州城市又将多一座强有力的发展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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