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7月1日执行的《贵阳市停车场条例》规定:道路停车泊位以15分钟为计费单位时长,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其他停车场以30分钟为计费单位时长;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不超过15分钟的,在道路停车泊位以外的其他停车场停放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免费停放时长的,按照实际停放时长计费。
贵阳市两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执行《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筑发改收费〔2014〕34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一类“繁华区域”白天(7点至20点)小型车2元/15分钟,夜间(20点至7点)7元/辆/次;二类“中心区域”白天(7点至20点)小型车1.5元/15分钟,夜间(20点至7点)6元/辆/次;三类“云岩区和南明区其它区域”白天(7点至20点)小型车1元/15分钟,夜间(20点至7点)5元/辆/次。
除云岩、南明两区域外的其它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执行《贵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机动车占道临时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筑价费〔2011〕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一环外至二环路段内临时占道停车小型车白天(7点至22点)0.75元/15分钟,夜间(22点至7点)4元/辆/次;二环外至三环路段内临时占道停车小型车白天(7点至22点)0.5元/15分钟;夜间(22点至7点)4元/辆/次。
贵阳市路外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执行《贵阳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筑价费〔2013〕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一环路内室外及室内停车场白天7点至22点时段,小型车收费标准为1-1.5元/半小时;夜间22点至7点时段4-5元/次。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制定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时,主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严一降”、优化调整老城区占道临时停车收费及整顿全市停车问题等专题会议精神,发挥价格杠杆在缓解交通拥堵方面的作用,遵循“繁华区域高于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白天高于夜间”原则。
消息来源: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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