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好地满足市民交通出行需求,近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加价的通知》(郴发改价发〔2024〕5号),明确市城区将实行春节假期巡游出租车临时加价。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现行起步价基础上加收3元,计价里程、计程价格及其它有关事项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加价时间为2024年2月10日(正月初一)零时至2024年2月17日(正月初八)24时(共8天)。
市发改委要求,各出租汽车企业及出租车驾驶员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价格公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规定打表计价,严禁乱涨价、乱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市民如发现出租车司机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可拨打12345、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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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谢宇
二审:朱彬鑫 何璇
终审: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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