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胡仁巴
2月6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获悉,自2023年11月1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以来,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切实推动中国(新疆)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措施落地实施,取得初步成效。
政策出台之后,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先后组织人员赴广东、上海等地自贸区考察,并组织召开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工作座谈会,联合相关部门系统性提出11项支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抢先抓早、主动作为。两个月以来,各金融机构积极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健全自贸区专营金融服务机构。积极为各类金融主体提供内外贸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如工农中建等商业银行都已先后设立自贸区金融服务中心,招商银行拟在经开区挂牌自贸区特色支行。
资金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自贸试验区服务力度,如中行设立800亿元自贸区建设专项资金贷款额度;工行落地首单40亿元自贸区企业发债业务,这也是自治区目前单笔规模最大的企业债券。
金融创新产品不断丰富。各金融机构针对区内实体经济发展需求,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方式,如兵团农行、建行、兴业等银行正在陆续推动乌鲁木齐自贸片区、喀什自贸片区、霍尔果斯自贸片区外汇衍生产品相关业务落地。
下一步,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将进一步健全服务自贸试验区金融保障机制,推动各方协调联动,围绕新疆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问题,尽快制定金融支持新疆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施措施和操作指引;积极推进有利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付服务体系建设;稳慎扎实推进新疆自贸区人民币跨境使用;在新疆探索复制推广其它自贸区金融试点经验和成功案例。(人民日报记者 胡仁巴)
审签:杨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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