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要求,自2024年2月1日起,泗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或者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1000元/人的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为推动泗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落地落实,县人社局于1月30日召开泗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政策及经办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规范泗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业务办理流程。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乡镇(街道)业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就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资格审核、业务受理等业务内容厘清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推进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业务一次性办结,提升城乡居保服务效能。二是强化数据共享。依托与民政、公安等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数据共享资源优势,动态跟踪参保人员生存信息状态,对符合申请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条件的,基层人社机构主动对接,提醒群众及时办理丧葬补助金申请手续,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三是严格流程监管。对居民养老丧葬补助金办理流程落实三级审核机制,对申请材料、资金申报和待遇发放流程严格审核,对发放的居民养老丧葬补助金定期稽核,确保补助金发放金额按时准确发放到位。下一步,人社局将持续推进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全面落实,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模式,提升业务办理水平,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待遇。(人社局 睢治 审核 陈靖宜 责任编辑 杨浩)
(来源: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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