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城科技)
一、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制定《关于深化 提升泰山人才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21〕16 号),以大赛方式遴选优秀创业人才和优质创业项目,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落户山东创办企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提供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扶持政策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实地考察通过后,按程序纳入泰山产业创业 领军人才给予支持。省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名入选者 50 万元创业启动经费,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组织进行尽调,通过省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或新 旧动能转换基金参股方式,择优给予最高 1000 万元支持,股权投资期限结 合人才项目建设实际确定,最长可按规定延至 10 年。
(二)创业团队类人选:人选创办企业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 作后,省财政给予每名人选 30 万元创业启动经费。根据人才创业实际需要, 由各市协调给予办公场地、投融资、创业辅导等方面配套服务。剩余 20 万 元创业启动经费在人选正式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管理后按程序拨付。
三、基本条件
(一)创业企业类人选 1、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1)已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为企业的主 要创办人和主要股东〔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股权(含技术 入股)比例不低于 30%〕。(2)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3)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以 及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能力,在相关领域开创 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有较大潜力。(4)拥有目标一致、 结构合理、合作紧密的创业团队。2、人选创办的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山东省行政区划内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创办时间为 1 年(含)以上 6 年(含)以下(以 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依 法诚信经营。(2)主营业务属于我省“十强”产业领域,产品具有核心技 术且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具有良好的市场效益 前景。(3)企业发展满足以下之一:①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200 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 5%;②近两年平均研发投入每年不 低于 100 万元;③已获得市场化专业投资机构 500 万元以上投资(不包括 股东追加投资)。(4)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和人才意识,在相关领域方向具 有明确的创新发展目标。(5)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有序运行。
(二)创业团队类人选 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职称)或在海内外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尚未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 具备创业企业类申报人选条件第(2)(3)(4)条款明确的相关条件。
四、申报流程
大赛报名:报名工作依托山东省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开展。
邮 箱 bjkcbb@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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