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了个电话,手机差点给我买台电脑”,近日,有关手机自动跳转APP的新闻又冲上了热搜。虽然有些广告打着摇一摇跳转APP的口号,但即便有时候手机只是轻微晃动,也会冷不丁地跳到购物APP去了。更可气的是,这种事情总是没完没了地发生,一打开APP手机屏幕便被广告所占满,无孔不入让人防不胜防。
微博截图
那些打着“摇一摇”的旗号,随意跳转APP的广告,真的合法吗?
2023 年 2 月,因不满多次被迫触发“ 摇一摇 ” 广告,武汉大学法学生张馨月,以侵犯其自主选择权为由,将某 APP 运营方告上法庭。最终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侵权行为成立,判决其停止侵权,对触发用户跳转的交互动作参数进行合规设置,并且赔付张同学数据流量损失费1元。
法院认为,案涉加速度信息(即手机摇一摇时产生的加速度),可以反映张某本人在持握手机设备时的运动状态,属于与张某有关的信息,对A公司而言,该信息属于张某的个人信息。本案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不取得个人同意而处理其个人信息的例外情形,A公司处理张某的个人信息未取得张某的知情同意,属于违法处理,侵害了张某的个人信息权益。
第一,A公司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
第二,张某并未对处理其个人信息作出明示的同意;
第三,A公司对张某个人信息的处理在前,告知同意在后,属于违法处理。
另外,案涉“摇一摇”广告是以处理个人信息为手段来实现广告的目的,对该广告合法性的评判还应同时考虑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个人有权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A公司未向用户提供关闭开屏广告“摇一摇”功能的选项,剥夺了用户拒绝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权利,侵害了张某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其实针对APP“摇一摇”乱跳转等问题,早在2022年11月25日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就正式发布实施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指导的,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信通院”)泰尔终端实验室、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行业多家企业,共同制定的《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7部分:欺骗误导强迫行为》T/TAF 078.7—2022。
该标准进一步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提出“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应不小于15m/s2,转动角度不小于35°,操作时间不少于3s等系列参考数值。
2023年2月,工信部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更加明确了手机APP不得利用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但是相较于国家立法,《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和《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作为行业规范的约束力和强制力都有所欠缺,实践中,许多广告商并未遵循该标准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进行规避。
首先,目前并未有法律或行政法规明文禁止“摇一摇”的广告模式,在张馨月诉某APP运营方的案子中,法院也并未支持张同学的全部诉求。张同学提出取消 “ 摇一摇 ” 开屏广告形式,法院以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摇一摇”广告而驳回。
其次,对于摇一摇广告,消费者并没有受到大多的经济损失,张同学的胜诉也只获得了1块钱的赔偿。相较于之前的点击进入广告,“摇一摇”或许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性,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往往牺牲掉的是属于消费者的权益。无论是个人信息的进一步让步还是不愿被突如其来的广告所打扰的精神上的损失,张同学所争取的这一元钱的权益是希望广告商停止这种肆意妄为的侵权行为。至少最后在判决上,法院要求确保用户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手机等日常生活中,非用户主动触发跳转的情况下,不会出现误导、强迫跳转的现象出现。
对于许多普通用户来说,我们或许没有张同学的勇气和作为法学生去进行诉讼的能力,但或许正是这一元钱的胜诉的光会照耀到我们每一个人,下次再遇到莫名跳转、关不掉的烦人广告时,或许可以试试拨打12321举报不良和垃圾信息,也可以拨打12315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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