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陈思
小千元的手机丢失,大千元的工资未发,上万元的借款不还……有关钱财的纠纷多了,但因1805元被追逃的事,却闻所未闻。
山西某女子系退休局长的“开卡人”。该女子举报退休局长后,当地警方上网追逃,所涉事项为:破坏幼儿园大门,造成损失金额为1805元。
当地警方虽然明确表示这次追逃不是打击报复,但该女子撬锁开门的幼儿园是自己开办的,1805元也远远达不到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这不禁让人对警方的立案标准和追逃标准产生疑惑。有网友表示:前女友借走我的1500元也未归还,当地警方是否也可以帮我探听一下她的消息?
此事中,女子之所以撬锁,是因为退休局长私自给幼儿园上锁,导致幼儿园无法上课,甚至还有年轻女教师被锁进去过。该女子撬门的行为,极有可能是在实施自救。该退休局长锁门的行为,极有可能涉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扰乱社会秩序。
这种情况下,仅对该女子进行网上追逃,怎么看都只能看见权力的任性,看不到程序的正义。
公众的信任不可辜负,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在依法治国不断被重申的当下,“因1805元被追逃”事件,须经得起法律的审视和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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