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司法厅下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通报表扬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象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获评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近年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深化便民措施,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象山县18个镇乡(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自助终端、村(社)公共法律服务点覆盖率100%。在宁波市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质量的意见》,全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民生实事项目,目前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95件,涉及金额1557万元。
同时,稳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数字化水平,推动法律服务进机关、镇乡(街道)、村(社),积极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村规民约修订、矛盾调解等,目前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3508人次、调解案件3558件、公证事项1805件。全面适用法律援助审批主办责任制,推进“预约+上门”等便民举措,开通“一老一少”、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绿色通道”,目前累计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0569人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实现群众维权“掌上办、网上办、就近办”。(记者 张伟海 通讯员 郑海霞)
(来源:象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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