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孙竞昊,1964年生,籍贯山东威海,历史学教授。先后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学士、硕士)、孟菲斯大学(硕士,博士在读)、多伦多大学(博士),执教于密西西比大学、维多利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等。2009年底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回国。研究领域为明清时期区域(侧重江南和华北)的环境、经济、社会历史及其近现代变迁。在《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Journal of Asian History、Late Imperial China等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中文专著1部,校译英译中专著2部,还承担多篇英译中、中译英论文工作,发表多篇学术札记、随笔,另有1部英文专著即将付梓。
发表于《学术月刊》2020年第9期
摘 要:中外学者在评价郑和航行中的军事行动这一问题上争议不断。多数中国学者肯定郑和为开创和维持安定和平的国际关系做出的努力,而一些西方学者则认为郑和的武力使用是对当地的“侵略性”干预,甚或为其贴上了“原始殖民主义”的标签。本文旨在扼要检讨近四十年来中国学界关于郑和下西洋中的军事行动以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并结合相关历史文献资料的考辨,对“中”、“西”学者之间异同的论点进行对比分析。勿论中国主流学界的某种预定性立场,抑或似是而非的中、西二分法,本文认为在传统的朝贡体系下,郑和审慎地借助武力以维系“和谐”的国际关系,与半个世纪之后欧洲冒险家、商人、殖民主义者对殖民地野蛮干涉、占领、压迫的行径有本质的区别。
关键词:郑和 军事行动 西洋 中、西学界 述评 “原始殖民主义”
作者孙竞昊,浙江大学江南区域史研究中心教授(杭州)
一、导语:国内外郑和研究中关于其军事行动评议的分歧由来
2014年8月22日,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亚洲—太平洋研究中心召开了郑和研究的中英文双语国际会议,主题为“郑和下西洋(1405—1433)及自古以来中国与印度洋世界的关系”。其中一个热点议题是如何看待郑和下西洋过程中的军事行动,来自中国大陆的学者认为这并不违背明王朝与他国和平共处的初衷,与半个世纪后接踵而来的欧洲冒险者、商人、殖民者对弱小国家和地区施加的侵凌、欺诈、占领不可同日而语。与之相反的是,来自澳大利亚、欧洲和北美的少数学者则将其判定为对当地的“侵略性”干涉,其中韦杰夫博士(Geoff Wade)更将之归诸“原始殖民主义”本质。虽然这个观点乍听起来十分怪诞,然而在当今西方学界不乏呼应,尽管各种具体议论不尽相同。
这次的激烈交锋实为近期郑和研究中最富有争议性命题的一幕。对于郑和的下西洋活动,“西方”的一些学者与中国的主流学界、官方媒介和民众认知始终存在着不同看法。而且过去十几年里,在若干重要问题上的歧异日益扩大。2005年,在官方、非官方举办的一系列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活动的推动下,“郑和热”霎时间在中国弥漫。柏克曼(Harald Bockman)在参加维多利亚会议上提交的文章形象描绘了当时中国前所未有的纪念、庆祝、讨论热潮,主题包括和平崛起、海洋文化、科学探索等。7月11日定为中国的“航海日”;“郑和精神”被视为当下中华民族通过海洋向外进取、推动世界和平的内在动力。
随着经济腾飞,中国正在通过发掘历史遗产,探索一种拓展对外关系的独特模式,如被国内学者视为肩负和平使命的郑和下西洋前例,而非近年来一些国外人士指称的所谓“新殖民主义”。于是,郑和作为和平使者的外交和外贸方式,与西方殖民者靠暴虐的扩张模板形成了鲜明的反比。郑一钧2005年出版的《论郑和下西洋》增补本较有影响,目的在于弘扬光大郑和为建立“和谐”国际关系、促进世界繁荣所做出的榜样。由“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领导小组”编纂的《郑和下西洋研究文选(1905—2005)》,收录了国内郑和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文章。
近年来,在专著、期刊、通俗作品、电视剧乃至动漫等多种媒介的协同推动下,中国官方机构和学术团体时常召开有关“郑和下西洋”的会议和论坛。然而,本文主要着眼于在当今中国学界中无可回避的郑和下西洋中的军事行动,并且本着“回到历史现场”的历史主义原则进行相关历史文本的考辨,对“中”、“西”学者在各自语境中所阐发的论点、论据之争进行对比剖析。
二、永乐皇帝的眼界和心胸:郑和下西洋的诱因
对于郑和下西洋背后的动机,尽管众说纷纭,但是探究刚登帝位的永乐皇帝何以不顾高昂代价和航海风险而远航西洋这一老问题依旧有必要。回答这一问题,需要厘清郑和航海的原由。
(一)“天下”、朝贡体系、洪武祖制
与历代王朝一样,明朝皇帝承袭了根植于中国文化优越感以及万邦来朝思维的传统“天下”观。在儒家所提倡的自给自足和勤俭节约的传统农业社会中,中国对域外的商品需求有限,而且朝贡体系下藩属国主要以本土物品象征性地供奉,几无实在的义务和责任。虽然多流于仪式,对外贸易也主要是吸引域外政权的合作以及增强“天子”统御天下的一种手段,但这种格式有助于加强中国文化的向心力和政治上的宗主位置。
明太祖朱元璋自诩为中华文明的救星,新王朝甫立,旋即遣使向中原王朝的传统藩属国宣告自己天下共主的身份。但与元朝汹汹的对外军事态势不同,他奉行不干涉主义,旨在取得化外之邦名义上的臣服。他还将邻近的15个国家划定为“不征国”。
万明认为洪武皇帝的天下观具有宏大的包容性和弹性,意味着正视多国并立的事实,几近于独立的民族、国家之间的“现代”外交认可。通过这种逻辑,我们可以看到“保守”的洪武皇帝与“开放”的永乐皇帝之间的连续性。此外,廖小健、黄剑洪认为洪武皇帝创建了一个和谐的朝贡格局来满足中、外国家的需求,为后继者奠定了基础;也正是在这种看起来温情脉脉的格调里,郑和的“和平”使命才可以在印度洋地区得以践行。虽然这两种关于明初对外关系的体察有别,但都否认存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观念和行径。
在洪武皇帝看来,私人商业不利于国家和社会,海洋贸易难以管控。他在洪武七年(1374)颁布了海禁政策,宣布所有非官方对外贸易为非法,直到隆庆元年(1567)才正式解禁。虽然明初厉行抑商,但是官方机构依然在朝贡框架内从事垄断性外贸,与儒家力求维系稳定内陆农耕社会的道德准则相协和。尽管洪武皇帝不间断地遣使四方,但是并未过度强化其治外威权,以至在洪武后期,朝贡外交和涉外贸易日渐衰退,史载:“礼部奏诸番国使臣客旅不通……,是后使臣商旅阻绝,诸国王之意遂尔不通。”
概述中国学者与西方学者,特别是如费正清等前辈汉学家的一个主要共同之处,就是皆认为洪武皇帝继承和发扬了传统的天下观以及朝贡制度。终明一朝,纵然期间有所曲折波动,但这种和平基调的对外政策与近代欧洲殖民主义有着本质的不同。可是,如何看待永乐皇帝在位期间对外的激进主义(activism),歧见就显现出来,而在近一、二十年尤为令人瞩目。
(二)永乐皇帝平抚华南和远洋的雄心
与其父亲肖似,朱棣亦具备专横的行伍气质。靖难之役后,就急迫地君临“天下”,广派使节至各藩属国,来彰显其政权的合法性,重建和修复朝贡关系。但是,朱棣一改洪武皇帝所奠立的对内维稳和对外据守的国是,采取一种大胆进取的昂扬姿态。在制定拓展到疆域以外陆地和海洋的编程中,最具标志性的决策就是郑和大航海。
在1405—1433年期间,宦官郑和带领浩大的船队七次下西洋--时今的东南亚(又称为“南洋”)和印度洋。学者们均认为郑和的航行是永乐皇帝海洋部署的一部分,但是在分析动因时却存在着异见,具体如下:1.如周运中对部分国内学者观点的归纳,其中一个主要考量是安抚、平定游离于帝国东南边缘的海上力量,因为他们在永乐初期成为中央政权忌惮的异己势力。同时,郑和也负有防范蒙古帖木儿帝国潜在海上威胁的任务。2.正如中、西学者所阐述,郑和远航致力于在传统亚洲藩属国和已知、未知的“西洋”诸国中加强明朝的宗主地位。即普天之下都应体认明朝在“军事、政治和文化形态方面的优越性。”3.多数中国学者认为,尽管郑和仰仗明朝庞大的军事力量,但是其西洋之行却向他国传递了和平之构想。如樊树志所云,郑和的和平脚步远至东非,却未曾掠取他国半块土地,与哥伦布、达·伽马为代表的西方冒险家或殖民主义者判若云泥,后者是为了建立殖民地,以此获取金银,而一个副产品是促使了原始资本积累,开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之滥觞。然而,近年来一些西方学者却认为明朝采用咄咄逼人的军事举动实施帝国的“扩张”,甚乃一如韦杰夫所冠诸的“大明天下”(Pax Ming)之说。韦杰夫认为郑和的西洋之行与明朝对云南和安南的“殖民主义扩张”如出一辙。与之类似,印裔美籍学者沈丹森(Tansen Sen)认为,纵便中国皇帝对殖民他国没有兴趣,但郑和的确在广阔的亚洲以及更远的区域独断称霸。
因此,近年来一些西方学者从所谓明朝使用强权欺压他国切入,逐渐形成了以侵略、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之类的话语来评析郑和的下西洋活动,其中“原始殖民主义”的概念最为炫目,这与中国学界的主流观点截然相反。新加坡华裔学者陈达生(Tan Ta Sen)归结韦杰夫为代表的关于郑和侵略性和殖民主义的如下说法:1.郑和是一位领土扩张主义者,一位原始殖民主义者。2.郑和在东南亚地区营建基地、殖民地、商业据点,与后到的葡萄牙人的殖民活动相似。3.在七次下西洋过程中,郑和对苏门答腊国(今苏门答腊岛西北端)、爪哇(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旧港(今苏门答腊岛东南部)、锡兰(今斯里兰卡)发动了武装征伐。由于语言障碍,很少中国学者明悉上述的负面评论,尽管他们长期以来在经验性叙事和理论性预设中否定了这种立场,而一些海外华裔学者的论述则显得较少带有“主观性”色彩。
无论如何,永乐皇帝虽然承袭洪武皇帝相似的天下观念以及朝贡体系,但却一反守成策略,遣使郑和等人竭力拓殖明帝国的海疆。他作为一位马上得天下、马上治天下的皇帝,最后亦死在军事远征的路途上。当今中、西学者在永乐皇帝的向外开拓史迹上的理解大同小异,却在如何评价其运用军事等强力手段之性质上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三、郑和使用武力的传统辅助方式
战争与合作向来是传统中国对外关系中两种突出且交织的方式。如何有效地应对外部冲突是一个现实性问题,外交的成败得失总是依赖于国力的强弱。郑和的舰队训练有素,足以在海、陆应付常规性军事危机。《明史·郑和传》中称,对永乐皇帝来说,郑和下西洋即是“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宣天子诏,因给赐其君長,不服则以武摄之”。
早在1983年,何芳川就在15世纪中、西三大航海活动的对比考稽中,概括了以郑和下西洋为典范的中国涉外方针特色:一般择取和平的解决方式;偶尔的军事行动是次要途径,仅有的三次大规模军事行动不过为重整秩序的必要措施。关于这三次战争的叙述和阐释可谓汗牛充栋,本文在吸收中外相关成果的基础上,对以合作和贸易为旨趣的朝贡背景下郑和军事行为的来龙去脉进行重新审视。
(一)保护传统亚洲海域:剿灭海盗陈祖义事件
东南亚地区的一些政治实体历来为中国的藩属国,马来半岛和印度尼西亚群岛对郑和航行与明朝海上边疆具有显要的战略价值。7—13世纪的三佛齐王国,控制了苏门答腊岛,势力一度延伸到被视作东印度洋咽喉的马六甲海峡。但其在1397年分崩离析后,苏门答腊就一直动荡不定,而且随时受到邻国爪哇的侵凌。
在苏门答腊东南部的旧港,当地的华人移民团体大体上带有亦商亦匪的特征。其中的一位首领陈祖义(?—1407),在中国的文献记述中被描绘成一个凶残的海盗;而另外的华人首领梁道明及其副手施进卿(?—1423)因为效忠于明廷,所以形象正面。施进卿向郑和历数陈祖义的海上抢劫罪行,而郑和此时则处于两方势力的漩涡之中。值得一提的是,明朝文献记载,陈祖义曾密谋袭击郑和船队,郑和被迫回击。陈祖义的十艘船被烧毁,数千海盗被捕杀,陈本人也被生擒押回,随后当着各国使节的面斩首。在消除了此类动乱因素后,郑和重建了大明在东南亚的宗主地位。明廷在旧港设立宣慰使司,施进卿为首任宣慰使。
1407年旧港事件发生在郑和首次下西洋(1405—1407)期间。中国学者认为歼灭陈祖义之举不仅为后续的航行扫除了障碍,而且维护了区域性安全。然而,一些西方学者对此次军事行动的性质和政治局面的改变有不同的看法,韦杰夫认为宣慰使司这类“在边疆地区由少数族统辖”的机构,实质上是中央政府的代理人。中国学者何平立则认为,明朝在旧港既无官吏和军队,亦无征税和役务,只是在该地区保持些许礼仪上的宗藩关系而已。
德国学者萧婷(Angela Schottenhammer)通过对陈祖义事件的深入研究,质疑中国相关历史记录的中立性,并进而认为铲除陈祖义是明朝统治者“惩治罪犯和反抗者的一个缩影”。而爱德华·德莱耶(Edward L. Dreyer)则这样诠释了此次事件原委:在郑和船队途经后,陈祖义曾于永乐四年(1406)遣子向明廷进贡,而梁道明在前一年已经派其侄到南京。1407年,郑和在返航途中与陈祖义发生战斗,显然他决定站在梁道明、施进卿一方。
然而,若干中国学者也质疑相关官方记载的客观性,比如《明史》中的这段史料:“祖义,亦广东人,虽朝贡,而为盗海上,贡使往来者苦之。”金实秋认为,陈祖义在郑和相信施进卿对自己控告之前并没有攻击郑和的舰队。而陈祖义、梁道明、施进卿身份相似,很难将陈与其他首领相区分。施进卿为了自己的海上权益诋毁对手陈祖义亦不无可能,但是郑和也乐得借施进卿之手控制旧港。之后,永乐皇帝赐施进卿印诰、冠带等御品,传之后代。
总而言之,尽管对于旧港事件的基本史实,中、西学者的认识并无二致,但是西方学者趋于认定郑和动用武力行使天朝的权威,而中国学者则更多关注明廷所看重的宗主名分。对于军事行动后果,陈达生的以下观察更有意义:当时旧港名义上是满者伯夷国(即爪哇帝国)的附属国,但实际上是由几个华人首领管辖;明朝所设立的宣慰使司,类似于现代领事馆,并没有改变满者伯夷国所拥有的宗主权。麦克罗伯茨(R. W. McRoberts)亦指出,明廷视施进卿为旧港的一位统领,同时也默许旧港是满者伯夷国的属地。
(二)降伏南亚次大陆上的政权
第二场战役发生在1411年郑和的第三次下西洋(1409—1411)期间,又称锡兰山之战。根据官方记载,彼时的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对郑和侮慢无礼,并且早在1407年就向郑和勒索珍贵物品,还欺辱邻国。1411年,据称他曾谋划领5万士兵偷袭郑和船队,但被郑和击败,并作为俘虏被带到了京师,其王位由另一位有德行的当地首领接替。与陈祖义被处决有别,被罢黜的亚烈苦奈儿后来得到释放并被遣送回国,因为永乐皇帝讲到:“蛮夷禽兽耳,不足深诛。”
一些西方学者指责郑和武力改变锡兰山国的政局。沈丹森认为,此次军事行动,郑和系有备而来,因为四年前亚烈苦奈儿曾羞辱过他。这并非简单地是“明廷为一个外国中被压迫人民所做的正义行为”,同时还显示了中国对他国政治和军事干预的惯例。韦杰夫通过对中国有关文献的研究,指出了此次武装干预的政治影响:与云南的情况相仿,明朝皇帝扶植了一个傀儡来替代被劫持者,从而设定以有利于明朝的方式行事。
中国学者更倾向于强调锡兰山战役中郑和应急防御的情势。例如,何平立认为,纵使这次军事行动反映了明朝的宗主企图,但是之后并未卷入锡兰山国内政,这与早期欧洲殖民主义者无休止的破坏和劫掠大相径庭。
然而,一些国内学者也意识到,关于这次战役的几乎所有记载都出自中国文献,透露出明朝反对所谓野蛮、叛乱的当地首领的态度。但对照稀疏的外文文献,时平发现中、锡史料中的信息颇有出入,判断是役爆发肇自锡兰对明朝打算确立的朝贡关系的抵触和拒绝。金实秋也认为郑和意欲除掉不驯服的当地掌权者,以确保航行这片至关重要地带的安全。总的来说,中国学者们尽管对战役起因的意见不尽一致,但是大都坚持郑和军事解决方式的非侵略性目标。
第三场战争发生在1415年郑和第四次下西洋(1413—1415)过程中,郑和当时介入了苏门答腊国(今苏门答腊岛西北端)的内战,《明史·苏门答剌传》如下记载:
先是,其王之父与邻国花面王战,中矢死。王子年幼,王妻号于众曰:[孰能为我报雠者,我以为夫,与共国事。]有渔翁闻之,率国人往击,馘其王而还。王妻遂与之合,称为老王。既而王子年长,潜与部领谋,杀老王而袭其位。老王弟苏干剌逃山中,连年率來侵扰。十三年,和复至其国,苏干剌以颁赐不及己,怒,统数万人邀击。和勒部卒及国人御之,大破贼众,追至南渤利国,俘以归。其王遣使入谢。
《明史》里的这段资料其实是对《明实录》原始记录的一个详细复述。作为官方文本,二者都清晰表明郑和是站在“合法的”一方,遵照永乐皇帝的命令,摧毁反叛队伍,俘获了叛军头目苏干剌及其家眷,并带到京城处决。自此苏门答腊国国内的秩序得以恢复,与明朝的朝贡关系也回归正常。
关于此次事件,中、西学者均认同明朝安靖苏门答腊国秩序以巩固朝贡体系的用心。不过,韦杰夫进而断定郑和直接参与到苏门答腊国境内的纷争中,因为他支持亲明的一方,而打击敌对势力。韦杰夫把这个事件作为另一个例证,即通过军事力量的征讨,将“‘大明天下’的企图强加到东南亚和印度洋地区”。
尽管中国学者不认可此次事件的侵略性,但是他们确实注意到官方记载可能存在曲解史实的情况。郑鹤声、郑一钧的研究表明,由于明廷已经承认渔夫继承王位的正统性,那么把渔夫之弟当作反叛者不合情理;前王的儿子才本应是真正的僭位者。他们据此认为《明实录》可能篡改了最初记载,以证明郑和选择前王的儿子作为合作者的正当性。张铁牛也指出了作为“正史”的《明实录》与马欢的《瀛涯胜览》、费信的《星槎胜览》等一手记录有出入的部分,说明郑和发动镇压苏干剌的军事行动,是并非被动的出击,《明实录》的记载分明在牵强地寻找托辞。
通过考察学界对郑和下西洋期间发生的三次军事行动的研究,可以得出中国历史记载中的三个特点:1.冲突缘起:番邦首领或强人对郑和船队挑衅,以致郑和不得不还击。2.冲突过程:讨伐篡位者或反叛者则是符合儒家伦理所规范的“正义”行动,所以郑和应“合法”阵营的请求,废黜“邪恶”首领,而任命“有德行”者代之。3.冲突结局:常态的朝贡关系与和平局面再现。
一般而言,中国学者更愿意正面地解读这些历史记录,认为郑和偶一为之的军事行动系自卫需要,强调此举对地区与国际和平的重要性,纵便若干学者质疑正史的可靠性,尤其是关于第三次战役。比较而言,西方学者对这些冲突的分析似乎更“客观”,特别是点出了中国官方记载的“回护”。而以韦杰夫为代表的少数学者更是基于“他者”的角度,形成了一套所谓受害者的反向论述。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郑和航行中的暴力事件屈指可数,而且三次战役之后,再未发生重大冲突。
(三)和平仲裁与互利贸易
正如各种相关文献记载,郑和通常不轻易涉入武装纠纷;相反,他和随员们经常调解国家间或各国内部各种势力之间的争斗。鉴于郑和多次解决国际紧张事端的凡例,中国学者们认为明代的中国是爱好和平的王朝。例如,1407年郑和第二次下西洋期间,爪哇国的西王刚打败东王,吞并其辖土。郑和船队的170名士兵前往原东王之地贸易,被西王军队误杀。因为西王立刻遣使到明廷谢罪,永乐皇帝并没有发兵惩戒,只是要求赔偿黄金6万两,随后又免去所欠数额。
然而,郑和作为明朝的代表,并不是口头上的和平主义者。以大明兵强国富为后盾,郑和有能力调和各方利益,并且在从东南亚到印度洋地区的朝贡结构内平衡、折冲各个政权。许多中、西学者均注意到了暹罗,因为它在朝贡网络中至关重要。暹罗时常袭扰周临,如占城国、苏门答腊、满剌加。郑和于1407年遵照永乐皇帝的旨意,藉外交而非军事手段解决了争端。与之相似,在1431年,时值第七次下西洋(1431—1433),郑和再次通过外交途径阻止了暹罗对满剌加的侵略。
在郑和七下西洋的过程中,发生过多次类似的事件。在各个场合,明廷都力图在朝贡制度内作为调解者或裁决者,促使泛亚地区的一体化—一个和平但有层级的天下秩序。但是,这种层级和平秩序真的是明朝的藩属国所想要的吗?韦杰夫等一些西方学者强调,郑和与明朝是依靠军事威力来强制地实行这样的一统化。然而,这种诘责显然忽略了明朝为公正化解国际纠葛所做出的不凡成绩,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通过与明朝的朝贡贸易所获得的可观收益。这也正是为什么大多数中国学者高度肯定郑和恢复区域和平与秩序的成就。陈尚胜则把郑和的和平外交方式比成儒家的“王道”,与尚武的“霸道”迥异。
福建长乐《天妃之神灵应记》碑(俗称“郑和碑”),是研究郑和下西洋价值很高的文物。碑文道:“及临外邦,番王之不恭者,生擒之;蛮寇之侵掠者,剿灭之。由是海道清宁、番人仰赖者,皆神之赐也。”这番说辞令人想起和亲、贸易与军事斗争相结合的悠久传统。
因此,在朝贡体系之下,和谐的国际关系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得以实现。何芳将郑和的和平交往分为以下四种:1.通过“敕封”与“赏赐”等形式开展外事活动;2.迎送使节;3.进行贸易;4.调节朝贡政权之间的关系。同时,他认为军事力量有限度的运用不在于掠夺物质财富,而是为了履践政治和文化意愿。
从郑和下西洋的成功可以看出,中国丰足的物产品支撑着朝贡体系。明朝作为一个拥有丰富资源与先进技术的帝国,对他国而言是充满诱惑的贸易源头,而与明朝的商业往来对其国内经济十分重要。玛丽·海德惠斯(Mary F. Somers Heidhues)认为,被称为“南洋”的东南亚极易受到外部世界,特别是中国的影响。自宋朝(960—1278)以降,与中国的贸易一直是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发动机”,直到十九世纪之初,仍比与印度、与西方更为重要。因此,“南洋”欢迎郑和来访,愿意被纳入朝贡体制。伴随着明朝与东南亚地区长途贸易的发达,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定居在这个地区的各个贸易中心。
中国学者非常关注郑和“自由”、“平等”的对外贸易,不似欧洲殖民者虐待、恐吓、奴役,以至强占土著人土地所犯下的暴行。即便诉诸武力,郑和既没有侵占他国,亦未抢夺财富。晁中辰申明郑和是与有共同愿望的国家从事交易,因而满足了双方的需求,促进了“南洋”、“西洋”的商业、经济的兴盛。何况,郑和船上装载的大部分货物因维系朝贡关系而带有馈赠性质,慷慨“交换”到的也大多是当地进献的贡品。所以,明朝延续了历朝源自符号性而非物质利益考虑的“厚往薄来”政策。
综上所述,在中国学者眼中,郑和间或的军事行动作为远次于和平方法的补充,只是一种威慑力的务实表现。郑和鲜少动用武力,而且不得已而为之的案例多系自卫反击。相比之下,近年来韦杰夫等西方学者虽然与中国学者在“史实”上有很多相似的观察,但是更情愿以所谓原始殖民主义、帝国主义、民族国家等“近代”尺度来定格郑和军事行为,不免有削足适履之嫌。
四、结语:郑和下西洋争议的评析与“原始殖民主义”的讨论
对郑和军事行动的评价必然与整个航海活动的全面评价相联系。早在1905年,梁启超就曾发表过一篇题为《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的文章,表达了一代维新志士有感于近代中国遭受西方列强欺侮而又要学习西方以救亡图存的一种复杂纠结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情结。他将郑和与欧洲伟大的航海家亨利王子、哥伦布、达·伽马、麦哲伦等人相提并论,甚至称赞郑和的军事成果,如俘虏外国酋长,俨然一派欧洲殖民主义式的近代话语。同时,梁启超惋惜郑和之后中国航海活动的中断,认为七下西洋只是彰显“雄主之野心,欲博怀柔远人、万国来同等虚誉”的一种体现。
尽管当代中国一向秉持反殖反帝立场,但是学者们乐意沿袭梁启超颂扬郑和英勇航海业绩的轨辙。不少学者将郑和的航行与欧洲大航海活动相比较,后者开启了“地理大发现”,此后世界历史的主流导向殖民主义、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郑和的舰队拥有可观的战斗力,但是为何在处理冲突时,还要如此谨慎地使用,从而使其代表的明朝模式区别于殖民主义血腥扩张的欧洲模式?中、西学者们都试图通过制度、心理、文化等思辨范畴,聚焦于明朝借助武力促进航海的视角以及开始航海的原动力。但是不言而喻,得出的结论有异、有同,也存相通之处,这里有必要进行综合性辨析。
(一)永乐皇帝朝贡体系下的国际交流和世界秩序
一些国内学者指出了利用朝贡关系来促进国际交流的郑和模式的优势:一种政治策动的、国家运营的海洋工程。更为重要的是,为了实现永乐皇帝令天下称臣纳贡的蓝图,郑和船队把中国的海疆推向了空前的远方,中、西学者的史实考据大略一致,但评价标准存在差异。除了描述明朝早期在海上和内陆边界的军事行动,韦杰夫也举“1409年胁迫缅甸”等例子来论证大明惯于恫吓弱小国家,强调其“武力主义威慑的实质”。
而泰国华裔学者黎道纲则基于明人张燮《东西洋考》中的事例来反驳韦杰夫的原始殖民主义定义。据黎考证,《东西洋考》中记载:郑和命令夷平阿瑜陀耶的一座浮屠——但是那座浮屠在17世纪才建成。可见,韦杰夫把道听途说的逸事当作历史事实而引以为据,应该是出于其自身意识形态的偏见。而且黎认为,韦杰夫在翻译和解释中文史料时,刻意“加工”不可靠的轶闻,为的是证明郑和下西洋的“侵略”属性。
正如何芳川所指出的,明朝在意的是名义上的宗主权,并且其“家天下”网络可以容纳很大程度上的政治、文化和宗教的多样性、多元性,相反的是欧洲殖民者推行残酷的殖民统治,进行无止境的征服,最终确立在近现代世界历史中的霸权。于是,如朱亚非所言:郑和赢得了海外广泛的尊敬,树立了明朝亲善的国际形象。郑和的神化形象至今仍以神龛、文物、神话和口头传说等形式遍布于东南亚地区。而与之相反的是,范金民点出欧洲殖民者对美洲、非洲及其他地区殖民地的土著居民的残害和屠杀,给当地留下的是难以磨灭的痛苦记忆。
郑和由于遵循永乐皇帝延展海外朝贡体系的意志,所以尽量避免剧烈的对抗。实际上,郑和军队的规模不足以主动发起大型战役;一些偶发的冲突并非全然精心策划,而主要是防守反击;郑和的舰队多数情形下只是被用作储备力量。洪焕椿勘察了郑和船队的军人构成,认为士兵多属于不是用以远征的守备部队。陈达生也认为郑和船队的28000人中的军人比例不占多数,主要执行护卫职能;而且,为了培育天朝大国形象,不会为入侵、殖民或兼并而动辄采用武力,而是“与邻国共建儒家理想中的国际秩序以及通过朝贡体系促进贸易。”
因此,争论的一个焦点在于如何审视永乐皇帝雄心勃勃地开拓朝贡关系。“西方”学者罗伯特·芬拉(Robert Finlay)较为公允地讲述了明朝与欧洲早期殖民者和殖民主义的开拓之间的非可比性。
朝贡制度是中国独特的政府工具,糅合了文化宣传、商业交流、国家安全、外交政策等方面,而这些在西方国家一般被视为各自独立、彼此不同的。相比之下,葡萄牙人(像其他西方人一样)设想将自己的权力扩展到海外,包括控制领土、建立殖民地、把控商业;他们的主权、征服、统治的思维,是在国家相互竞争的语境里几代人得出的经验……葡萄牙人在亚洲的经历由强权政治、宗教排他、国家竞争的理念所驱使,而中国在同一地区的经历则为文化融合、宗教宽容、帝国自我满足的理念所沁润。
他总结到:明朝勾勒的世界或天下是有上下、高低、尊卑的层级,却也是和谐的,这正是作为国家行为的郑和下西洋之旨归。
鉴于郑和所代表的“中国式”对外开拓的结果,故而沈丹森对郑和替换锡兰山国国王一事的评语较为恰当:“不靠殖民遥远的海外,而是建立一个友好的体制,这是高效率的、节约成本的”明智之举。事实上,通过与友好政权的合作,郑和的船队不仅可以停靠在南亚次大陆的港口,还能够远洋至阿拉伯海。此外,罗伯特·芬拉也认为,凭据强大的军事能力,明朝的既不吞噬他国领土、也不在远洋上肆行恐吓之方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那就是“郑和七次下西洋过程中,48个国家成为明朝的朝贡国,其中大部分是新面孔”。但是,他仍旧使用“帝国主义”一词来指称明朝的军事行动,因为大明充当了“遥远王国兴衰的裁定者”。
朱棣登基后,明朝享有着扩大了的朝贡网络所带来的繁荣,“这种朝贡体制注重创建中国式而非是殖民主义的世界秩序,也非仅仅从海洋商业中获利”。中、外各国均得以长久地从海洋贸易中受益。加拿大华人学者陈忠平认为,虽然不是“自由贸易”的欧洲模式,但是郑和下西洋壮大了中国与印度洋国家的贸易网络,并使之制度化,有助于15世纪末肇始的欧洲人所领引的全球化进程。
简言之,纵观围绕着朝贡体系下郑和军事行动的各种争论,笔者比较赞同陈达生对郑和下西洋的定性论点:“郑和在中国的世界秩序观和朝贡制度下展开涉外工作。他的航行应该在这个语境中对待,而非置于西方式殖民主义的窠臼。从非历史的立足点看历史是危险的;将西方模式强行套用于中国历史只会背离历史事实。” 而如韦杰夫等一部分“西方”学者涂抹在郑和身上的或多或少的“殖民主义”釉彩,源自并迎合了对当今中国积极进取的对外关系认知和评估的一种势头,且勿论其不无偏颇的态度,以古度今不是理性的学术研究路径。
(二)永不停歇的欧洲式动力之缺乏
郑和三次军事行动的胜利证明了明朝无可匹敌的海上力量。可以试想,那时候的明朝完全有能力像后起的欧洲列强那样创立庞大的海外殖民帝国。但事实上,明朝虽然在一些方面得益于扩大了的和紧密的朝贡体系,但是大航海活动在1433年以后消失,中华帝国自此也退出了海洋世界的舞台。正如罗伯特·芬拉所说,与明朝行为恰恰相反,达·伽马抵达印度的航行为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和英国在印度洋和亚洲其他地方的一连串殖民入侵铺垫了道路,欧洲列强运用恐怖手段竞相建立殖民帝国,如暴力开采、贪婪侵略、经济剥削。以欧洲殖民主义历史为参照系,相对和平的郑和下西洋活动的兴与衰,持续推动着中外学者进一步探求其航行动机以及戛然而止的缘由。
陈达生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为何具有巨大航海和军事能力的郑和船队并没有选择征服和统治沿线的30多个国家,而是协助众多的小国抵御强敌的入侵以及消弭其国内的叛乱。在他看来,明朝从经济的角度来讲是一个农业社会,不同于以商业和工业为主导的欧洲国家,前者“无需抢夺自然资源、市场、人力、殖民地”。罗伯特·芬拉持有类似的观点,尽管他用“海上帝国主义”的标签来通称明朝和葡萄牙的对外扩张,但是也承认两者之间的差别:虽然郑和下西洋可以满足明朝对胡椒、银、香料、檀香、宝石、象牙、乌木、樟脑、锡、鹿皮、珊瑚、毛皮、龟壳、树胶、树脂、犀角、苏木、红花(用于染料和药物)、奇石以及其他海外商品的需求,但是作为自给自足的农业帝国,明朝不必占据他国领土,不必“封锁重要航线”来“追求霸权”—这需要在海外维持花费昂贵的常驻部队,对明朝而言显然是不明智的。
中国学者也把明朝看作是一个大陆帝国,而非欧洲式航海国家。如郑永涛所说,西方国家进行殖民扩张活动有两大动因,一是宗教的,二是经济的,为此它们无节制地使用各种伎俩来达到贪得无厌的欲求;而明朝作为一个大陆帝国,与之前的多数王朝类似,缺少海外殖民的驱动力。这也符合在传统朝贡体系下的天下观,因此一般情况下不愿去改变辖外的国家和政权。
恰在这点上,一些中国学者进而反思郑和下西洋的“弊端”。1.大航海缺乏商业利润计划,其耗费不啻一个无底洞,所以在永乐皇帝死后不久就被中止了。2.郑和下西洋与海禁“祖制”并不抵牾。庄国土认为,永乐皇帝实际上采取了更加严厉的举措来增强国家海上统摄权能,甚至清剿私人海上活动。因此,在中国海域上非官方的海上贸易和航海行为,包括海盗和走私活动,受到强有力的压制和约束。罗荣渠认为,这严重损害了中国的海洋探索。
着眼于明初航海大业的短暂辉煌,中、西学者们均不约而同地将目光集中到了永乐皇帝个人身上——大航海工程得以付之实践,几乎完全取决于永乐皇帝的个人意志。然而,人力、物力的巨额消耗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也有悖于儒家传统的保守主义,正如罗伯特·芬拉所称,这种保守主义鄙视“商业、黩武主义、海上冒险,而崇尚自给自足、农业美德、闭关锁国。”永乐二十二年(1424)朱棣的去世,也就预示了明朝偶发性的海上活动的终结。
没有稳固、增长的经济回馈,所以尽管明朝的海上实力如此雄厚,远航活动转瞬即逝,以“昙花一现”形容再贴切不过。一个农业帝国在海洋事务上回归消极状态无可厚非,这与稍后崛起的欧洲民族国家的道路不同,然而王朝回归内陆的国策却客观上为私人海上活动留下了余地--猖獗一时的“嘉靖倭患”即是明证。与此同时,欧洲殖民者正迫不及待地在印度洋和太平洋地区逐步建立霸权。我们在评价郑和军事行动和航海活动时,应该重视比较的和全球性的视野。
综上所述,“中”、“西”学者尽管评判郑和军事行动的性质时存在着对立,但在把郑和下西洋活动作为中国传统方式的经验主义考察上基本一致。不可否认近年来中国大陆民族主义风潮在学界的回响,但难能可贵的是仍有若干学者如金实秋和庄国土等直言不讳地与一些“主流”的观点辩驳。同时,“西方”学者貌似更为“独立”和“自主”,但是他们也或多或少受到当下西方学术与思想氛围的左右,以至于出现以韦杰夫为例的“极端”个案,即以“近代”的、“西方”的标尺来衡量当今走向世界的中国的郑和遗产。然而总体而言,在学术界广泛流行的僵硬的“中”、“西”二分法听起来煞有其事,但并不尽然。
(注:本文的主体来自原英文稿,由作者的学生卢俊俊、刘妍铄翻译而来,并经作者本人审定。作者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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