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内北海白塔 园内被拆景观 二手平台上有人拍卖从园区里拿来的物件 老北京微缩景园大门 老北京微缩景园 建造时资料图 园内被拆景观
位于昌平区南口镇的老北京微缩景园已废弃多年,于近期拆除。园区被清理平整,引来不少网友发出感慨,有人直接去现场来了场stooping(指在街头捡拾废弃旧物的行为),寻到部分相对完整的景观构件,并将其从废墟中捡拾带走。这些物件有的被改造成摆件在网上分享,有的则出现在二手交易平台上标价出售……一时间,围绕老北京微缩景园遗存物品的去向与处理方式,引发了不小争议:拆除现场的物品该如何处置,能否随意取走或售卖?有律师表示,公园废弃并不等于景观构件产权发生变更,擅自搬走废弃景观仍涉嫌违法。
老北京微缩景园废弃物件被“搬”回家
在42岁张凡的记忆中,30年前,北京电视台里常常出现老北京微缩景园的身影——每晚《北京新闻》播完后,天气预报中总会出现微缩景园里的景点画面。他依稀记得,自己上小学时,学校组织春秋游曾去过一次。“就记得那里面的城楼有一人来高,其他印象都不深了。”
公开资料显示,老北京微缩景园建于1994年,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与世界公园、中华民族园、西游记宫并列,曾是上世纪90年代北京标志性的主题公园之一。园区主要将明清时期北京城内的宫殿、城楼、庙宇、商铺、民居等按比例缩建,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度颇受欢迎。
让张凡没想到的是,早已淡出公众视线的老北京微缩景园,竟以这种方式重回视野——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上晒出了从园区内搬出的微缩景观构件。
网友李长胜(化名)在社交账号上晒出了一个四合院门楼,并写道:“从老北京微缩景园废墟里带回来的一个‘门脸’,还算完整,但是太沉了。门框木头已经腐烂,需要重新做一个,包括瓦片也需要修,修完给它贴个春联。”他还写道:“有对模型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看看,景园现在已经被挖掘机推了,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除了这件“门脸”,李长胜还展示了从园内捡回的微缩砖块、屏风面等物件。图片中,砖块细小,屏风图案仍清晰可见。其他网友还晒出了琉璃瓦、飞檐神兽、窗框、瓦片、榫卯构件等“收获”。
网友“阿铭007”和“就是这个蓝”是一对夫妻。今年春节大年初二,他们进入老北京微缩景园看到,园内绝大多数景观和树木都已被夷平,但瓦砾中仍残留着一些微缩建筑残骸,比如倒塌的“宫殿”、墙倒屋塌的“四合院”……阿铭也想把一些相对还算完整、便于拿走的小物件带走,但被妻子制止了。
阿铭的妻子说,当时他们进去后,院子里很空旷。“我老公当时想捡一些回去,但我觉得还是应该让这些东西留在原地,这样后来的人进来,至少还能看到这些景观残骸。所以我们只拍了照片,并没有拿什么。后来回家上网一看,才知道很多网友都去现场捡过东西。我老公有点后悔,想再去一次,但那时园区已经被封死了,根本进不去,也就作罢了。”这对夫妇表示,他们平时偏爱探访小众景点,也经常进行城市探险。春节前,他们得知老北京微缩景园可能近期要动工拆除,便趁着假期去看了看。没想到,这一次竟成了他们与微缩景园最后一次近距离接触。
是“保护”还是“偷拿”引发质疑与争议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有网友晒出自己从微缩景园带回的“宝贝”后,网上便出现了一些质疑声和争议声。争议的焦点在于:将废弃多年的老北京微缩景园内破损的微缩景观带回家,这种行为究竟是“偷拿”还是“保护”?
网上的声音基本分三种:有人认为,老北京微缩景园虽已废弃残破,但作为公共园区,一草一木都不应被私自拿走;也有人觉得,这些微缩品制作精细、具有文化价值,与其当作垃圾处理,不如由市民带回保存;还有人表示,景园即将拆除,残存景观最终也会沦为废墟,这种行为算不上“保护”,也不宜简单定性为“偷拿”。
城市探险爱好者孙枫(化名)对这件事的态度也经历了转变。最初,他认为那些把东西拿走的人是在“偷窃”;而现在他觉得,把瓦砾里还有价值的拿走,也未必不能被理解为一种“抢救性保存”。
孙枫是北京人。他还没来得及去老北京微缩景园游玩,这里就已停业。后来成为城市探险爱好者后,他不止一次到过这处废弃园区。“但是我一草一木都没拿过,我觉得这些东西就必须留在园区里,才有价值。”他说。
老北京微缩景园拆除期间,孙枫正在外地出差。有朋友告诉他,园区拆除后,有网友进入园内搬走微缩景观构件,甚至有人将这些构件放到闲鱼上售卖。
孙枫的手机里至今还保存着当时搜到的相关帖子,其中一座“亭子”标价高达2000元。如今这个帖子已经无法搜到,但平台上仍能找到不少售卖“捡来的老北京微缩景观物品”的信息,城砖、琉璃瓦、榫卯木架等均被明码标价,品相越好、保存越完整,价格就越高。看到这些信息时,孙枫一度有些气愤。在他看来,把景园里的景观构件拿走甚至转手售卖,并不妥当,也让人感到惋惜。
当孙枫出差回来,再次来到老北京微缩景园时,眼前满地瓦砾的景象还是让他愣住了。“这里以前是‘午门’,这里是‘北海’,就剩下一个孤零零的‘白塔’了,这应该是‘雍和宫’,大殿的顶子已经被掀了。那边是‘钟楼’,这边是‘鼓楼’,这个是‘景山’,但亭子已经没了。”孙枫站在院子里,只能凭借多次来探访留下的记忆,根据方位辨认这些建筑。他指着远处的一辆挖掘机说:“就是这辆挖掘机,拆了整个老北京微缩景园。很多地方都能看到机械挖掘的痕迹,这些都不是人为破坏造成的。”
在探访中,孙枫被园子里的保安发现,一路“护送”出了园子。保安告诉他,老北京微缩景园这块地将被重新利用。消息传出后,不少网友进入园内,不光拿东西,甚至还拆毁了门窗等设施。后来,园区周边的道路也被封上了。
“现在看到这里一片瓦砾,心里不是很好受。理性告诉我,大家不应该把这些拿走,但从感性的角度来讲,这样是不是起码保住了这些精致的‘景观’。”孙枫说。
废弃微缩景观是否具有价值
孙枫经常去老北京微缩景园,是因为他觉得在那里还能感受到老北京的气息和那个年代的工匠精神。他曾仔细端详过那些园中景观,发现这些微缩建筑都制作得非常精细。
无论是宫殿还是四合院,这些微缩建筑的主体框架都是用木质榫卯拼搭而成,墙体则由微缩砖块砌成,屋顶的每一片瓦也都是独立铺设的。就连屋檐、窗框、围廊上的雕刻,以及壁画、花纹、斗拱等细节,也都是按古代建筑风格进行的缩微复制。
“我曾经看过一些中国古代建筑的书籍,拿来跟微缩景园里的景观作对比,几乎一模一样。”孙枫说,在他看来,这些并不是简单缩小复制的宫殿、城楼,而是带有建筑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工艺品,“现在已经很难再见到制作这么精细的微缩景园了”。
公开报道显示,老北京微缩景园后期逐步停业闭园,园区也日渐破败荒废。2005年8月30日的《北京日报》曾报道,老北京微缩景园因拖欠银行贷款被强制拍卖。报道称,老北京微缩景园成立于1992年9月,由南口镇工业企业公司、北京昌平对外贸易总公司与美国斯泰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兴建,1994年8月正式运营。景园由微缩景观游览区和风情街两部分组成,前者按比例再现明清时期的北京城,后者则主要是1∶1的仿古中式建筑。
2017年11月14日,《北京青年报》也曾报道老北京微缩景园的破败情况。报道提到,除了微缩景观游览区,景园还包括京华传统风貌游览区和表演区;园内微缩建筑和风貌场景都经过较为严谨的历史考证,具有较强的还原度。报道中称,很多景观区域已经不对外开放。
网友“就是这个蓝”和孙枫都认为,老北京微缩景园里那些废弃的景观构件不应被网友随意拿走。无论出于何种目的,擅自将其带离园区都不是合适的做法。不过,他们也都提到,老北京微缩景园里的微缩景观制作精良,虽然多数已经在风吹雨打中受损,但仍具有一定保护价值。
孙枫认为,这些物件至少有三重价值:首先,随着城市发展,明清时期北京城的原貌已难再见,而老北京微缩景园仍较完整地保留了当时的城市样貌,一些保存较好的单体景观也还有修复价值;其次,这些微缩景观制作精细,参考了大量历史资料和古建筑样式,本身具有工艺价值,不少单体“景观”也体现出中国建筑的科学性和审美价值;第三,老北京微缩景园与世界公园、中华民族园等一样,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承载着上世纪90年代人们对历史、文化的想象,值得留下一些东西被记住。
不过,在“有无价值”之外,更现实的问题仍是:即便这些微缩景观构件确实具有一定工艺和文化价值,个人是否可以直接将其搬走、收藏,甚至转手售卖?围绕这一点,争议至今仍未平息。
本版文/本报记者张子渊统筹/林艳张彬
图片来源/本报记者张子渊
受访者视觉中国
·律师说法·
未经许可“搬走”涉嫌盗窃
对于老北京微缩景园里废弃景观的保护问题,昌平区南口镇的工作人员回复称,老北京微缩景园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距今已有30多年历史。“当时建设时,一些手续并不齐备,后来景区因经营不善停业,废弃园区就被定性为违建。现在将老北京微缩景园拆除,是因为这块地被规划为清华的研究项目用地,如今进入规划建设阶段,所以老北京微缩景园被按违建处理,里面的景观构件也将作为建筑垃圾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
至于老北京微缩景园内那些废弃景观的物权问题,工作人员称,当时投资建设和运营景区的公司都早已不复存在,现在只能明确那块土地的产权属于南口镇,其他问题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已无法考证。
工作人员提醒,尽管老北京微缩景园里的景观已被当作违建拆除,成了建筑垃圾,但市民仍不要随便翻墙进入园内捡拾东西,“里面瓦砾成堆,很容易出现安全问题”。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江承华律师认为,老北京微缩景园里的景观虽然无人看管,甚至可能已经废弃,但这些物品并不等同于法律上的“无主物”。除非经过明确的法律程序,如认领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后归国家所有等,否则这些物品仍属于原所有人或依法取得所有权的其他人。因此,这些微缩景观构件及其残片仍属于有主财产,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并非可以随意拿取的无主物。
江律师表示,“垃圾”在法律上通常指被原所有权人明确抛弃、放弃所有权的物品。虽然一些微缩景观已经损毁,或被拆除方毁坏,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变成了垃圾。所有权人有权决定这些物品是作为建筑垃圾处理,还是进行回收、变卖。在所有权人没有明确表示“这些东西大家可以随便拿”之前,任何人擅自拿走这些物品,都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
市民偷偷进入微缩景园,将微缩景观搬走,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特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江律师还特别提示,如果将偷拿的物品进行售卖,不仅属于盗窃后的销赃、将非法所得变现,更是“非法占有”的表现。这种行为进一步侵犯了原权利人的财产权益。一旦售卖,不仅非法所得会被追缴,还可能因其行为的主观恶意和社会影响,给自己带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老北京微缩景园的微缩景观承载着城市记忆与文化价值,权属清晰。市民惋惜其拆除,却不应私自搬离、占有,此举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涉案金额较大则可能构成盗窃罪,面临刑事处罚。若认为其值得保护,应通过合法渠道向相关部门反映,而非私自藏匿。”江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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