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个“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少年人的江湖义气往往见于武侠小说之中;“劫贫济富,快意恩仇”,自古以来便是青史留名的前程往事。然而,当二十一岁的少年面对霸凌勇敢还击后,得到的下场却截然相反。
是积怨已久,还是另有隐情?少年等来的是救赎还是深渊?随着警方证据链的逐步闭合,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案件回顾】
2014年十月的一个黑暗夜晚,一所高职学校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却被一阵激烈的打斗声所划破。恐怖的声音回荡在学校的走廊里,刹那间将平静的氛围撕碎成片片混乱的碎片。
人群涌向事发地点,眼前的景象令人惊愕。几名男生扭打在一起,因为不知何故,他们陷入了疯狂的搏斗中。恐慌的呼喊声和肢体碰撞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令人毛骨悚然的画面。
然而,这场混乱很快升级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境地。其中一名男生突然拿出一把尖刀,刀光闪烁,冷酷的锋利切割着空气。现场的人们看到这一幕,心中震撼不已,恐惧顷刻间蔓延开来。
局势迅速失控,恐怖的杀意贯穿整个走廊。魁梧的高个男生突然摔倒在地,他的身体痉挛不止,鲜血喷涌而出,将地面染红。血腥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让人窒息。
接着,另一名男生也被刀伤所击倒,他倒在血泊中,生命在瞬间离去。围观的同学们终于醒悟过来,他们楞在原地,心头充满了震惊和惶恐。眼前的场景提醒着他们,暴力行为的威力和后果是如此可怕。
警察和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然而,受伤的男生王某已经伤势过重,无法挽回地已经离世。另一名男生林某被紧急送往医院,但是抢救无效后,他的年轻生命也在医院的床上消失殆尽。
随着尸检鉴定的进行,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的恐怖真相浮出水面。王某和林某的死因无情地揭示了他们的命运,他们的胸部被凶手使用单刃锐器刺穿,导致内脏器官破裂,这么年轻的两个人,就这样瞬间失去了生命。
这场惨剧让整个学校陷入了沉默和哀悼之中。王某刚刚迎来20岁的生日,林某只有17岁,他们应该还有无限的可能和梦想,然而,这一切都在一瞬间被残酷地夺走。
在大学校园里,为什么会发生如此惨烈的恶性案件呢?警方赶到现场后,一个男生承认是他闯下了大祸。他叫刘某,现年19岁,是校园里的一名学生。
在接受警方的调查中,刘某坦言自己使用了刀具进行了防卫,并声称自己是出于自卫的目的才采取了这样的行动。
据刘某交代,当晚他与王某和林某发生了一场口角争执。起因是林某在学校的走廊里对他进行了霸凌和辱骂,而王某则站在一旁看着,没有出声制止。这激起了刘某内心的愤怒和无力感,他感到自己被欺负得无法忍受。
随着争执的升级,刘某感到自己处于危险之中。他回忆起之前曾经遭受过的欺凌和暴力,他不想再次成为受害者。
在恐惧和愤怒的驱使下,刘某拔出了随身携带的刀具,试图威慑对方并保护自己。
然而,事态迅速失控。刘某的情绪无法控制,他用刀疯狂地攻击了王某和林某,造成了他们不可挽回的伤亡。
当刘某看到他们倒在血泊中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他陷入了深深的懊悔和自责之中。但迎来他的并不只有道德的考验,还有法律的审判。
«——·释法说理·——»
案件随着媒体的曝光和时间的发酵愈演愈烈,“少年侠客”、“勇敢者不应当被谴责”“强者挥刀向更强者”。
无数网友为刘某申冤,认为面对持久压迫其身体与精神的“恶人”,勇敢的挥刀自卫,是一件足够被人铭记的壮举,是鼓励弱者勇敢反击的里程碑。
这样的英勇事迹,不但没有收到鼓励,反而“进了局子”,甚至要加以“重刑”,不少网友感到困惑和不解。
在网友还在对案件事实争论不休的时候,法院判决的结果下来了:
刘某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同时,刘某还需要赔偿死者家属10万元。
随着判决结果的出台,对本案的讨论也掀起了新一轮的高潮。无数的网友对案件判决的结果表示了强烈的不理解,甚至言语措辞中表现出对司法制度的强烈不满。
然而与网友的批判声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很多法律业界人士和法律学生都表示支持和赞同法院的裁判。
为什么民众与法学界产生如此强烈的偏差呢?
对案件事实抽丝剥茧,我们可以看到网友的质疑声,主要在两个方面:
首先,在社会舆论中,一些人认为刘某面对校园霸凌已达到不得不使用武力进行反抗的地步,因此刀具的使用符合正当防卫的原则。
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这是一个需要综合考虑的问题。
正当防卫是指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必要的制止行为,并在不过度限度的情况下对其造成损害而不负刑事责任。
然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单纯的通过自己的善恶观往往会被人误导,法律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也荡然无存:
第一,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第二,采取的制止行为需要针对施加危害的人;
第三,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即不能过度使用武力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第四,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
第五,行为必须是在防卫即时遭受侵害时进行的。
对于校园霸凌的情况,如果刘某在面临即时侵害时采取了合理的防卫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有律师认为,是否使用刀具进行反击是否符合必要性和不过度限度的原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
在评估时应该考虑到刘某是否有其他可行的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安全,例如呼救、求助他人或者尝试逃离现场。
回归到本案中,在拨开网友口中的“快意恩仇”、“狭路相逢勇者胜”这种表面的言论,分析事件的本质与真相,我们可以看到刘某的行为存在了一定的可疑之处。
首先根据案件所给出的事实证据来看,当刘某掏出胸前的那一刹那,两个受害人的内心是惶恐不安,甚至直接摔倒了地上。
在这样的情况下,施暴者和被施暴者的角色已经悄然发生了转换。
然而,刘某在回想起他被压迫黑暗经历后,毅然决然的将二者的生命结果在他的刀刃之上。
刘某的行为在道德层面暂不予评价,但在法律层面,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不满足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的。
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反对校园暴力,但也并不提倡以暴制暴。刘某在庭审过程中辩称,他害怕两个人对他的生命产生威胁,于是拿出凶器,决定放手一搏。
但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刘某并没有如他所说的那么“胆怯”。
根据监控录像和当时的证人证言来看,在刘某奋起反抗时,原来的两位施暴者丧失了反抗之心,只在地上匍匐着挣扎求活。
有律师认为:如果此时刘某就此打住乃至通过身体的肢体动作压制两位受害人,都会被法院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刘某显然选择了更激烈的手段。
因此,刘某的行为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是有逻辑可循的。
网友争议颇多的第二点就是,虽然有很多网友认可法学业界人士的分析,但还是对刘某的量刑提出了质疑:
刘某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但他的出发本意是为了反抗施暴者。出自善意产下恶果,总要比纯粹的恶意来的正当。
为什么他反而被判处长达15年的有期徒刑呢?这样的判罚是不是显得太重了呢?
换句话说,这样中的刑罚,不是更让校园暴力猖獗,让校园的施暴者肆无忌惮吗?
实际上针对刘某的刑罚,在法学业界内也产生了巨大的争议。
认为判处刑罚合理的法律人士认为,虽然刘某处于防卫的意识,但是结合具体情况来看,刘某当时已经通过自己的行为和气势压制住了两位受害者。
但他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在两位受害者的身上连捅数刀,而这最终导致两位受害者抢救无效死亡。
他的刺杀行为与两位受害者的死亡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结合法院多年来的判罚,判处刘某15年有期徒刑合情合理。
与网友观点保持一致的是,也有一部分法律人士认为刘某的行为本身是出于防卫的意图:
虽然其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属于防卫过当,但其某种意义来说依然是本案的受害者、亦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不能过度苛责刘某的行为。
然而,这种观点最终并没有被法院采纳。刘某最终被判刑15年,赔偿受害者家属10万余元,而相较于其他同种罪的罪犯,15年已属较轻,这归功于刘某自首、认罪态度良好、存在防卫意图等情节综合的结果。
«——·结语·——»
生活往往是现实的,我们在对刘某的遭遇唏嘘不已时,也需要注意到,
刘某的案子的两个问题依然需要我们深思:
首先是校园暴力的问题。在本案中,一切的起因并不在于刘某,但最终却导致了三个家庭的破碎和悲剧,这不得不谓之可悲。
有心人都能看出,现在的孩子所担负的家庭和学校的压力,早已不能同日而语。
而在强大的高压之下,我们更应当注重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保护,让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而不是让恶之花在他们的心中肆意绽放。
另一个问题就是正当防卫的认定。过去很多年,正当防卫条款形同虚设,法院对正当防卫的认定过于僵化和严苛,导致社会各界对正当防卫质疑声不绝于耳。
但随着“江苏昆山龙哥案”“于欢辱母案”等典型案例的出现,正当防卫条款出现“解冻”,越来越多人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这个制度被人们所接受和理解。
惩恶扬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中华民族刻在骨髓里的善良天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不强人所难”,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去为弱者发声,这才是正当防卫条款设立的意义。
各位看官,您对此案件有什么看法呢?
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和建议。
【免责声明】本文章案例过程、图片都来源于网络,此文章旨在以案普法,无低俗等不良引导。如涉及案件版权或者人物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删除内容!特别说明:本文不存在捏造事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