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矿和井工三矿生产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7814亩(准确面积以平鲁区自然资源局实地勘界数据为准),涉及整体搬迁榆岭乡石井沟村,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榆岭乡石井沟村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及纳入用地范围的插花地及其附着物
二、拟征地用途:工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调查。
拟征收地块的范围,以勘测定界放线为准。由榆岭乡牵头。组织乡自然资源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公告即日起现场调查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并填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参加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承包耕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由榆岭乡牵头,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承包人和相关权利人,现场调查征收范围内承包户的耕地面积及附着物品种、数量、质量、所有参与人员共同确认并签字。
四、拟征收社保
按照《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41号文件精神,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从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1日
来源:平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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