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咸宁报道
近日,我市印发《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旨在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和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
《方案》提出,2023—2025年,全市至少完成18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底,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
行动期间,我市将开展农村常住和户籍人口、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资源化利用情况等基础信息摸底调查。重点治理斧头湖、西凉湖、黄盖湖和淦河、富水、陆水流域;优先治理中心村、农村饮用水源地、旅游风景区、农村黑臭水体等环境敏感区域生活污水。
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我市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专班办公室统筹协调,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调度、暗访抽查、检查督办年度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综合考评。
责编:章文静
编审:向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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