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包装收费”“打包费”
频频触动消费者的神经
收费标准模糊
收费没有明显提示
甚至强制收费
饱受消费者诟病
例如
点6个卤蛋竟要收6元打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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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瓶可乐还要收取1元打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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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烤串按串收取包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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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
有平台表示
自2024年起外卖开始收取1元包装费
以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部分消费者发现,由于大米或者整箱牛奶等已有完善包装,没办法用普通塑料袋包装,但是由于收取包装费,商家在相关产品拎手处系上未使用的包装袋。
有消费者表示,相较于其他超市的订单,某平台的包装袋在付款后是独立形成订单的,并没有明显提示,很多人并没有注意到包装已经额外付费。也有消费者表示,自己不需要塑料袋,让配送员自行带回,要求退费。
近日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呼吁商家
把是否需要包装的选择权还给消费者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
很多超市的产品已经通过塑料袋和塑料盒等进行了完善的包装,可有效避免商品破损或者被污染,再额外使用塑料购物袋已无必要。消费者有权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选择是否使用购物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
由于部分平台免费提供购物袋仍在试用期,如果需要额外收费,应当明确提示消费者,并且告知消费者收费标准,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避免消费者由于消费惯性忽略收费项目,产生消费纠纷。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条规定
绿色消费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无冲突,限塑令的最终目的不在于收费,而是通过收费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频率,引导消费者自发形成绿色消费习惯,从而降低塑料产品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
经营者可以探索
降低塑料购物袋使用频率的销售策略
而非简单粗暴地统一收费
一方面,在下单时尊重消费者选择权,允许消费者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需要使用塑料购物袋,另一方面,由于外卖或者超市外送多是送货上门,可以优化仓储和配送环节,采用能循环使用的包装,进行环保配送,例如可以使用布袋等环保材料配送,待商品送货上门后再由配送人员带回包装袋等。此外,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如果变更经营策略,应当及时显著提示消费者,充分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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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薛庆元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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