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影视剧中,人们在批判行恶之人时都会说上一句:
“你真是十恶不赦,罪该万死!”
据历史记载,关于“十恶”的律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北齐的《齐律》。
在当时,“十恶”又称“重罪十条”。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历朝统治者的不断修缮,最终到了隋唐时期,“十恶”得以确定,之后也就有了“十恶不赦”的说法。
那么,这“十恶”到底具体指的都是什么样的罪行呢?
首先第一条,就是“谋反”。
一直以来,“谋反”都被认定为是“十恶之首”。
谋反的含义无需多言,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国家领导人希望有忤逆自己的人民。
历史上因为“谋反之罪”而丧命的人不胜枚举。
像是韩信、胡惟庸等,其中还有不少是被诬陷的。
但不管真相如何,只要一个人被扣上了“谋反”的帽子,那他的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尤其是在汉朝、明朝的时候,很多有着巨大功劳的开国功臣都被冠以“谋反之罪”而被杀头。
但其实人们都明白,君主这样做只是为了给自己铲除后患而已。
第二,谋大逆。
这一条和平时所说的“谋逆”有所不同,这里的“逆”指的是对皇家的忤逆和逆反。
具体表现为破坏皇室的庙宇、陵墓和宫殿等。
在古代,人们对祖先都有着莫大的崇敬之情,每年都会举行各种各样的祭祖活动来告慰先人的英灵。
那么在皇室,这种“祖先情节”则更为看重。
皇室的宫阙、皇陵等建筑,无疑不象征着皇家的权威。
如果有人胆敢破坏这些建筑,那就是公然地向皇室发出挑衅。
历史上最著名的“谋大逆”之罪当属孙殿英的“盗清东陵”。
只不过那时候大清已亡,因此他也没受到严酷的惩罚。
孙殿英
第三,谋逆。
这个和“谋反”有些相像,但不是要推翻本国的政权,而是指“投靠敌方”的罪行。
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叛国”。
谋逆之罪在我国很早的时候就出现了,据考证,春秋时期就已存在。
第四,恶逆。
这一条是面对家庭成员们之间的罪行。
此罪意指对家中的父母、丈夫、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进行殴打或杀害。
有点类似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家暴”或是“虐待”。
这些行为在现代都是不被法律允许、为人所不齿的,更不要说在有等级尊卑、“百善孝为先”的观念的古代了!
第五,不道。
这里的“道”指的就是“仁道”的意思。
“不道”就代表那些泯灭人性,不仁义、不道德的恶行。
其中,包括用巫蛊之术害人的行为。
《红楼梦》中的赵姨娘用“厌胜之术”对王熙凤和贾宝玉进行迫害,就属“不道”。
第六,大不敬。
这里说的“敬”指的是对皇权的尊敬。
相反的,“大不敬”就是指对皇权的蔑视和不屑。
具体表现有偷窃皇室物品,偷食御膳、偷坐皇帝的专用的銮驾等等。
所以,在皇宫里,所有的人都谨言慎行。
生怕一个不小心说错了话,落得个“大不敬”的罪名,性命也难保!
第七,不孝。
这个很好理解了在此不做过多赘述。
第八,不睦。
“不睦”就是“不和睦”的意思,多指亲属之间的紧张关系。
在这里要指出一点,古时候如果女子控告丈夫,也是要被判“不睦”的!
历史上的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就曾遭遇过这样不公的待遇。
这让人不禁感慨:
在古代,女性没有地位,更无公平可言!
第九,不义。
我们常说“不仁不义”,指的就是这个,意为违背封建传统礼义道德之事。
第十,内乱。
和现代人们思维理解的“内乱”不同,古时的“内乱”是关于亲属男女之间的不轨行为。
用现代化来说,应该就是“近亲相恋”之类的吧。
而且,重点是,这样的罪行,主要的惩治对象,是女性。
这十大恶行在古代的时候确实对民众自身的行为起到了很好地约束作用。
但用现今的眼光来看,这其中的几条罪行本就有失妥当。
时代不同了,古人流传下来的东西并不是完全适用当今社会的发展。
至少,在女性地位这一块,是绝对不会被今人所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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