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一向被看做祖国的希望,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呵护。但一名女大学生在厕所离奇死亡,凶手却没有被判死刑,这又是为何?
“既然杀了人,就应该一命偿一命!凭什么他能只用关二十五年就行?”小梁的父亲愤怒地质问道。他的宝贝女儿已经回不来了,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让凶手杀人偿命。但法院却减免了凶手的刑罚,这让他如何不生气?
为何法院会如此做?让我们一起走进本次案件。
小梁是一名19岁的大学生,这个年纪正是充满朝气与活力的时候,而小梁不仅拥有清纯美丽的容貌,浑身上下也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学校里追求小梁的人不在少数。而小梁在拥有绝好的外貌条件的同时,性格上也是活泼开朗,和周围的同学、老师都能打成一片。
这样一个天使般的女孩,最后竟然以一副极其凄惨的样子离世,这是其他人怎么也没想到的。那天,小梁见离上课还有一会儿,便告知同学自己去上个厕所就回来。
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眼看上课时间已经快要到了,小梁的同学也发现不对劲,小梁居然还没回来。
起初,小梁的同学以为小梁临时有事,毕竟她只是去上厕所,又不是去什么危险地方。但整整一节课下来,小梁依旧音讯全无。同学们迅速意识到不对劲,赶紧向老师报告。
正当一行人赶到厕所时,保洁阿姨的尖叫也从厕所里传了出来。原来,保洁阿姨按照往常时间来这里打扫厕所,刚打扫这个隔间的时候,发现门被反锁,打不开。
保洁阿姨低头一看,发现这个厕所隔间下面竟然渗出了一些血迹。这也就有了刚才的那声尖叫。
老师迅速进入厕所,他发现保洁阿姨愣在那里,用手指着一个厕所隔间。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老师也看到了那个诡异的厕所隔间。
老师先是大声呼喊了许多遍小梁的名字,并用力地拍打着门,却始终没有得到回应。这让老师意识到,厕所隔间里的小梁可能已经遭遇不测了。
他当即决定叫上同学们,一起把厕所门撞开。而随之映入眼帘的,是浑身是血、伤痕累累的小梁。这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谁能料到,小梁只是去上了一个厕所,就遭遇了不测。这让周围的同学非常后怕,如果今天是她们来上厕所,那变成这副样子的是不是也会是她们?
警方接到报案以后迅速赶来现场,他们经过调查,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小敖。而小敖竟是在警方抓捕他前便主动投案自首。面对警察的审讯,他也是将自己的罪行供认不韪。
原来,小敖一直以来都有个不为人知的癖好——猥亵女性。他对女性身体的迷恋程度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
起初,小敖会观看大量有颜色的视频缓解自己对女性肉体的渴望,但很快小敖便不想止步于此。他开始寻找机会,想要亲自触碰一下女性的肉体。
有好几位女性都遭了小敖的罪。小敖趁她们不注意的时候,直接用手摸她们的胸或者屁股等隐私部位。这种行为毫无疑问是激怒了那几位女生。
但这种事情要是说出去,自己的名声也会被糟蹋。几名女生都不想背上“不检点”的名头,便只能把这件事吞在肚子里。这也导致小敖的对外形象始终很好。
而几位女生的忍让,反而让小敖变本加厉。他想要完完全全地得到一个女性的身体,因此,他经常藏匿在女厕所里面。
无奈,小敖一直找不到机会,而且他也始终没有遇到感兴趣的女性。直到小梁的出现,这才让小敖眼前一亮。
小梁实在是太漂亮了。小敖当即决定对小梁下手。他从背后靠过去,用刀威胁小梁。小梁顿时意识到女厕所里出现了一个变态,但她并不敢第一时间呼救。
因此,小梁装作顺从,她趁小敖放松警惕的时候想要反抗求救,但小敖立马发现了她的意图,小梁的这个行为彻底激怒了小敖。
小敖抓起小梁的头发,将她往厕所的瓷砖上面撞,见小梁还有力气挣扎,小敖也是升起了杀心,直接将小梁给掐死。
见小梁没有了呼吸以后,小敖不仅没有悔改之意,反而对小梁的尸体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侵犯,只是没有发生最后一步。
以至于小梁被发现的时候,裤子被褪了一半,上衣也是凌乱不堪。
而小敖选择的作案时间非常精妙,是早八课的时间点。在这个时间,许多学生要么没起床,要么在上课,来到厕所的人非常少。因此,小敖的罪行没有人发现,他甚至大摇大摆地离开了女厕所。
或许连小敖也没想到,今天蹲守女厕所会遇上一个这般姿色的女子。但一小段时间以后,小敖有些后怕,他担心自己做的事情很快就被曝光。
于是,小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返回案发现场。他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人发现他以后,再次潜入女厕所内,这一次,他不仅移动了以下小梁的位置,还把厕所隔间的门给反锁上。
这样一来应该就不会被发现了吧。小敖这样想道。但他并没有料到,小梁的血迹会从下面直接渗出来,更没有想到,他在出厕所的时候,竟然迎面撞上保洁阿姨。
这个点来上厕所的学生虽然少,但也有好几个。因此保洁阿姨只是看了小敖一眼,并没有发现疑点。
反而是小敖做了亏心事,心里打鼓。他心想,这个保洁阿姨不会是看出了什么?小敖迅速紧张起来,他赶紧逃离了现场。
这一举动,反而让保洁阿姨觉得非常可疑。因此,她多看了几眼小敖的背影。正因如此,在警察后续的取证中,保洁阿姨才能一眼认出这就是当时鬼鬼祟祟的男学生。
小敖当然意识到自己暴露,想必小梁的尸体不久以后就会被发现。为了减少自己的罪责,小敖当即选择投案自首。
小敖的事情一经曝光,迅速引起了轰动。要知道,小敖在学校里可是品学兼优、乖巧懂事的好学生,谁能想到他在背地里竟然是一个心理扭曲的变态?
小梁的家人得知自己女儿无辜惨死以后,迅速赶来学校,要求小敖以命换命。小梁一直是他们的心头肉,不仅长相乖巧,还经常帮他们做家务。
这样一个教训懂事的好女儿惨死厕所,小梁的家人无疑是伤心而又绝望的。因此,他们多次起诉小敖,希望法院能给出最公正的判决。
但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并没有通知梁某家属出席开庭审理。这也导致了小梁家人只能坐在家里等审判结果,而不是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这让小梁的家人非常气恼。
鉴于小敖多次猥亵女性,最后甚至害死了一条人命的恶劣行为。法院最开始也是给出了“小敖犯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应判定死刑,缓期两年,并赔偿梁荣彩家庭五十万”的处理。
但小梁的家人并不满意,认为小敖应该被即刻处死,以解他们的心头之恨。但随后,法院的判决更是让他们大吃一惊。
几年后,法院再审此案,竟是依据小敖当时主动投案自首,态度良好,减少了小梁的一部分刑罚。小梁的所受的刑罚变成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小梁何其无辜?只是因为长相过于貌美就被歹人盯上,最后凄惨地死在了厕所里。而她原本美好的人生也只能止步于此。但是凶手小敖到最后却只需要在牢里待二十几年就能出来。这种结局实在令人唏嘘。
那小敖本该承担哪些责任呢?法院又能否依据小敖的情形就对他减免刑罚?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
1.小敖犯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小敖出于想要侵犯小梁,制止她呼救的主观目的,先是将小梁往瓷砖上撞,又是将她残忍掐死。其手段非常残忍,严重侵犯了小梁的生命权。
并且在本案中,小梁和小敖原本并不相识,小梁也没有出现用言语挑衅、激怒小敖或是殴打小敖,威胁其生命安全的情况,因此,本案的起因便是小敖出于自身癖好,想要找女性下手,而小梁恰好成了他的目标。
所以小梁并无任何过错,只是碰巧被小敖盯上。而小敖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且他直接参与了杀害小梁的过程,是行凶的主体,因此既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属于激愤杀人,而是直接故意杀人。
小敖的这一行为,使得一个年轻鲜活的生命从此没有了下文。如果小梁没有死,她本该肆意享受着青春的一切,长大以后对社会、国家做出贡献,而这一切都被小敖所毁掉。因此,小敖的行径无疑是十分恶劣的。
而他在行凶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理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责任。并且,小敖在小梁死后,还对她的尸体进行一定侵犯,其行为还有侮辱尸体的行为。
2.小敖犯猥亵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本案中,小敖属于多次犯罪,在小梁之前便猥亵过多名女子。但这些女子都对小敖的行为持反对态度,说明小敖是在未经她们的允许下,强行和她们的隐私部位进行接触的。
因此,小敖同时侵犯了多名女子的身体权,最后甚至强行侵犯了小梁,其行为足以判定为猥亵罪。
3.减刑是否合理?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按照并科原则,小敖同时触犯故意杀人罪和猥亵罪一定会以死刑论处,但他的情况很特殊。小敖在警察抓捕他之前便投案自首,并交代自己的罪行,配合警方的工作。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法院的确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减免他的刑罚。
结语
这个结果无疑是很多人不能接受的。因为受害者和家人已经阴阳两隔,而凶手在二十五年以后却仍旧能逍遥法外,这实在令人唏嘘。
而我们在品味这起案件的时候,更该进行一定思考。是否我们的自控力也很强?文中的小敖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实施了犯罪,但我们决不能像他一样知法犯法。而是应该保持一颗本心,绝不越过法律的红线。
各位看官,您对此案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发表您的观点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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