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湖南常德鼎城
开展新行政复议法释明
本报讯 近日,两位当事人到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就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行政诉讼立案。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案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该院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行政复议前置的具体类型以及修订后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由辖区内司法局工作人员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张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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