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痴情男子为情杀人,致一死一伤。
后有广东汕尾21岁小伙持刀伤人,话说为什么大年底了,这么多持刀伤人案?
近日,
汕尾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汕尾红海西路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造成一名群众受伤,目前伤者已被送医。
经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有精神病史。
事件的经过回顾
1月11日下午17时许,
汕尾市红海西路发生一起恐怖的持刀伤人事件,事件发生当场就引起周围群众一片骚动。
据了解,持刀男子21岁,当时场面很是血腥,导致周围围观的人频频后退。
据网友透露,
持刀男子专挑女性下手,被砍的女子当时就流了很多血。
警方: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疑有精神病史
随后警察迅速赶到现场,将男子制服,附近的商户也表示:
“男子像是从一家店出来,拿刀追着人砍,警察来了以后把人抓走了,真的是好吓人!”
警方将嫌疑人抓获后,表示此人疑有精神病史,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从通报的内容可以得知,此事件是因一精神病发作导致的伤害性案件,但是值得庆幸的是,伤者没有生命危险。
网友评论区怨声载道
但是网友却反映出极大的不满,表示精神病现在成了免死金牌了!
精神病患者上街伤人,造成了很严重的社会危害,虽然精神病患者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监护人的责任怎么也逃脱不掉!
对此,还有网友提出质疑:如果看到精神病伤人,周围群众在见义勇为的情况下打伤精神病人是否属于犯法?
还有的网友表示,“当时场面特别吓人!”
无论如何,此事的真相还正在调查中,大家需保持理性,不要妄加论断。
其实,近些年精神病犯罪事件早已屡见不鲜。
就在24年1月8日,江西庐山一名女子在外就餐时突然端起桌子上的火锅泼向邻桌一女子的面部,庆幸的是被泼的女子只是身上被烫出了几个小泡,并未破相。后经警方调查,两人并无恩怨,但泼人的女子是有精神病史,最后其家属领回家治疗。
23年12月,成都一21岁的精神病男子在大街上持刀肆意伤人,造成多人受伤。随后被警方控制,调查后发现此人有精神病史。
对此,大家可能会想,精神病人犯罪成本太低了,很多被精神病伤害的人就只能自认倒霉。
不知大家看到这样的事情是作何感想,不知精神病人的护身符、免死金牌还能持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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