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媒体报道一起发生在2023年8月的强奸案引发网友热议。下面我列举女子对媒体的倾诉中的几个疑点,看看大家是什么意见,欢迎评论区一起讨论。
2023年,28岁的女子赵雯(化名)在湖北武汉工作,因工作不顺利、自己以前遭遇车祸的腿部旧伤复发,感觉心情很沮丧,于是在某小众交友软件上找人聊天、倾诉,于是赵雯以这种方式认识了33岁的男子张三(化名)。
8月15日,第一次在网络上聊天的赵雯感觉张三人还不错,所以两人约好当天晚上在线下见面,第一次见面后两人聊了聊自己的人生、理想等等,张三主动开车将赵雯送回家。
8月18日,两人又一次约好线下见面,而且在此之前的聊天中男子表示希望和赵雯谈恋爱,并答应可以给赵雯买洛丽塔的裙子和鞋。于是在晚上20时30分,两人在约好的地方见了面,之后男子陪赵雯逛了街并在洛丽塔女装专卖店买了裙子和鞋,之后两人一起吃饭,畅谈人生。
晚上22时30分许,女子提出回家,可是男子希望两人去宾馆开房。据赵雯对媒体表示当时自己内心是不想去开房的,但是第一自己当时腿疼怕一个人回不了家。第二,如果自己强行回家怕被男子抓回来。于是想自己去开个双人间,这样也可以考验一下男子,如果一夜过去男子没有碰她,下一步就跟男子交往。可是男子执意要开一个大床房,女子也没有反对,自己就坐在大厅沙发上等男子去前台办手续。
两人进入房间后,先后去洗了澡,之后两人就躺在一张床上,期间男子曾经表达了发生关系的意愿,但是女子拒绝,男子说可否抱着她睡觉,女子说抱着睡要给她2000块,男子沉默,期间男子还给女子做了按摩,做按摩时男子又想动手动脚,被赵雯拒绝,男子又提出让女子用手帮他解决,女子拒绝,之后两人就躺在一张床上各人玩各人的手机。
赵雯对媒体说自己当时看到男子转过身去背对她后以为自己安全了,自己也睡着了,早上八点赵雯醒来,男子也醒来,谁知道男子突然翻身将赵雯压在身下,双手抓着赵雯的双手在赵雯的明确拒绝下两人发生了关系。之后赵雯趁着男子没穿好衣服,跑出房间在服务员帮助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女子报警后当地警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刑事立案并将男子刑事拘留,可是在9月初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件某些事实不清,某些证据不够确凿,于是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并不批准提请逮捕报告,涉案男子被释放后办理了取保候审。
这一结果显然不是女子想看到的,于是女子求助媒体,此事被曝光。虽然目前媒体曝光的信息全是来自女子一人,可是还是发现了其中有很多疑点或是不符合常理的地方。
第一,一个28岁的女子不算小孩子了,而且参加工作多年,也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多年,应该见多了各种人各种事了。为什么和网友第二次见面在不知道网友姓甚名谁的情况下就敢和网友去开房呢?
女子对此解释是:
1,自己认为男子人品值的信赖,相信男子不会对她做她不愿意做的事。
2,虽然自己当时拒绝开房,但是自己当时腿疼,怕和男子发生拉扯,又怕跑不过男子。
可是问题来了,既然女子相信男子的人品那为什么又担心自己逃跑男子会去抓她回来呢?为什么在男子想开房女子不想开房时又担心男子会和她发生拉扯呢?
就算女子不相信男子的人品,为什么不在男子想开房时第一时间就报警或求助服务员呢?为什么男子去前台办手续时她自己乖乖地坐在大厅沙发上等着?这里矛盾太多了,任谁也想不通透,唯一的解释就是女子说了谎,而且不止是一个谎!
看到男子开的房间是大床房时女子没有表示拒绝入住,也没有求助他人,更没有报警,反而和男子先后去洗了澡,然后两个人躺在一张床上。这是否符合常理?
在两人开房之前的聊天中男子对女子曾经多次性暗示:“是否可以抱着她睡觉”、“是否怕他冲动”之类的,而女子的回答是“抱着她睡觉需要两千块钱”、“不能冲动,要克制自己”。
再综合考虑到男子认为女子同意两人开房,而且女子知道开的是大床房后也没有离开,而是去洗了干干净净主动躺到了床上。
我想洗澡后躺床上应该不会再把衣服穿上了吧?不说两人赤身裸体应该也差不多,因为女子对媒体讲时并没有说自己的衣物被男子撕坏。
前面有性暗示(2000块可以抱着她睡觉),后面有诱惑(主动去洗澡后赤身裸体躺下),而且还让男子给她做了按摩,到底怎么按摩的?一男一女赤身裸体在一张床上按摩?按哪里?摸哪里?而且只是要求男子不能突破底线。这里两人有没有接吻我不敢乱说,但是那种情况下大概率避免不了。
还有,就我们当前的国情下哪个男人见过恋爱中的女方主动说咱俩那啥吧、我同意之类的?绝大多数应该都是欲擒故纵或半推半就吧?
我就想问一下评论区的男人们你们有没有一个能够经受住这种考验?有没有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保持清醒、牢记法律、守住底线?当然同性恋除外。
当然这起案件目前来看检察机关已经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求补充侦查,按照我的经验,如果检察机关连续退回案件两次,这案子大概率就诉不出去了,剩下的就是走撤销案件的程序了,所以这应该也是女子求助媒体的最主要的原因。
说了这么多,很有可能会被很多网友骂我什么“受害人有罪论”,但是既然检察机关都退卷了,这个案子在犯罪事实和证据方面肯定是有问题的。
最后提醒一个女同胞和男同学们:网恋有风险,开房需谨慎!一朝不小心,人财俱两空!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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