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苏州市税务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将延续,但是较过去有优化调整。其中,大家最关注的新能源乘用车从全部免征变为限额免征,且区分了时间段。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税务部门举例说,某购车人在2024年1月5日购买一辆符合《公告》要求减免税标准的新能源乘用车,以售价25万元(不含增值税价格)的车为例,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为2.5万元(25×10%),按现有政策免税额为3万元,未超免税限额,因此无须缴纳车辆购置税;以售价50万元(不含增值税价格)的车为例,应纳税额为5万元(50×10%),按现有政策免税额为3万元,超过限额2万元,购车人还需缴纳车辆购置税2万元。
(苏报融媒记者 大秋 文/摄)
责编:吴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