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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毁坏的财物,都是犯罪嫌疑人给的钱买的,为何犯罪嫌疑人给被害人的都是现金?”三明市尤溪县检察院江长擎检察长在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一句追问,并自行补充侦查,追查出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今天的《检察故事》就从这起案件说起。
2010年,被告人张某川与被害人张某萍举行婚礼,并于2010年至2015年生育了二女一男,但至今未领取结婚证。双方分别于2021年7月21日、2021年8月31日签订协议书,约定三个孩子归张某萍抚养,债权债务各自处理。2021年9月1日上午,被告人张某川与被害人张某萍发生争吵。当天15时许,被告人张某川出于泄愤,到张某萍住处采用敲、倾倒、丢弃及用剪刀剪等方式,将被害人张某萍个人所有的化妆品、衣服等物品毁坏。经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作出价格认定结论,2套水份缘修复保湿锁水系列及全部衣服价值共19580.87元。2022年2月28日,被告人张某川在尤溪县城关镇其住处被尤溪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张某川到案后一直辩称张某萍没有固定工作,生活上的开销和孩子的抚养费用都是自己负担的,被损坏的那些物品都是自己出钱购买的。张某川认为自己毁坏的是家庭的东西,对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心有不服。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张某川对购买给张某萍的那些衣服、化妆品等物品拿不出任何的购买凭据。
尤溪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张梅娇:“讯问的时候张某川就说这些东西都是通过现金支付给张某萍的,当时我们承办检察官江长擎检察长就提出疑问,现在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转账这么方便,为什么要通过现金支付呢?继续追问后了解到张某川因欠别人钱被起诉,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不能使用自己的账户。”
江长擎检察长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去法院认真调查一下张某川民事判决裁定的情况,随即决定自行进行补充侦查。之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向法院调取了犯罪嫌疑人所有的涉案材料,发现2015年以来张某川共被法院强制执行4起,涉案100余万元。同时向相关证人取证,证实扣除已经归还部分,被判决应执行的剩余金额为1052938元。法院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的收入如何?承办检察官自行并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查证,张某川2015年以来的收入为231568元,并且用于其生活开销而不履行判决裁定的义务。
张梅娇说:“经过系统研判,我们认为张某川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们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张某川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追加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对于张某川故意毁坏张某萍财物案,江长擎检察长认为,这是家庭矛盾升级所致,如果一诉了之,不但会加深积怨,激化矛盾,对这个家庭更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合理运用刑事和解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消弭他们心中的郁结,或许才是本案的最优解。
张梅娇说:“一方面,我们对张某川进行释法说理,即使被损坏的财物是你出钱购买的,但已经赠予张某萍,就是张某萍的私人财物,不能随意毁坏,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另一方面,我们找到张某萍,从引导张某萍回忆美好过去入手,希望她能多为他们共同生育的三个孩子着想,早日放下怨恨。”
在检察官的耐心劝解下,张某川愿意认罪,并最终赔偿了张某萍的部分损失。张某萍也最终意识到平时多是因为生活琐事争执,导致矛盾重重,愿意放下怨恨,进行调解。随后,二人达成和解协议,张某萍谅解了张某川。2022年11月18日,尤溪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川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12月,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某川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刑期至2023年8月4日。
对张某追加罪名,是从询问中发现疑点,检察官自行进行补充侦查,进而查证证实。据统计,2022年至今,尤溪县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刑事案件32件次,追捕追诉89人,提起公诉后均被法院定罪处罚。
张梅娇说:“自行补充侦查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能动检察,积极探索自行补充侦查工作,不断提高自行补充侦查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彰显检察机关的责任和担当,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文案:吴秀玲 张梅娇
编辑:肖晓媚
校稿:郑世贤
审稿:刘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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