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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令人意想不到,这世上竟然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女子在家中裸睡,结果忘记了关门,一名男子趁机潜入了她的家中,对她实施了迷奸行为。
之后,该男子竟然还叫来了自己的同伙,试图轮奸女子,可是还未来得及实施,事情就败露了。
该男子被女子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面对女子的质问的时候,他竟然厚着脸皮声称,
该女子裸睡不关门,就是在主动勾引他!
这个嚣张的男子最后的审判结果到底如何了?让我们来一探究竟。
- 大城市打工生活
小丽出身于农村,今年大学刚毕业,进入了一家计算机公司实习,由于小丽是个新人,所以经常被老板压榨,天天加班到深夜。
这一天,小丽如往常一样,又被老板留下来加班,小丽对此苦不堪言,可是没有办法,
不打工就没饭吃,没饭吃就会饿死。
深夜十点,小丽终于可以下班了,饥肠辘辘的她,先是进入了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吃了一顿宵夜。
小丽一边吃着便当,一边愁绪又上了心头,她不知道这种每天被老板折磨,陷入痛苦无法自拔的生活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
于是,小丽便想喝点酒来解解愁,她又去买了几瓶啤酒回来,等到解决完宵夜,小丽已经喝得有几分醉了。
她迈着有些凌乱的步伐走向了回家的路,在路上,小丽隐隐约约听到自己的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 背后的脚步声
联想到电视上各种独居女性走夜路被杀害的新闻,小丽的酒就立即醒了大半,她小心翼翼的拿出了手机,
对着手机假装和不存在的男友进行对话。
“对,亲爱的,我马上就到家了,你不用来接我了。”
“我就在拐角的路口那里,你看到了吧?”
幸好,小丽身后的人似乎被小丽的演技给哄到了,停下了脚步,小丽趁机加快步伐,急急忙忙的回到了家中,
直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里,小丽那一颗悬着的心,才彻底的放松了下来。
回到家后的小丽,如释重负的躺倒在了自己的床上,过了一会儿,有些洁癖的小丽才爬起身来,准备去洗澡。
洗完澡后的小丽,被浴室里的热气热得有些头晕,于是就打开了门,试图让外边的凉风吹进来。
小丽因为刚出社会,没有什么钱,所以租的是老房区里最便宜的出租房,楼层不高,在三楼,大门面朝楼道的通风口,夏天太热的时候,小丽就会打开房门吹一吹外边的风。
小丽坐在门口被风吹的昏昏欲睡,之前喝的酒,现在又开始上头了,于是她慢悠悠的起身,走向了里屋,而她身后的门,
竟然忘记关了。
就在小丽离开不久后,三楼的楼道里,又传来了一阵令人熟悉的脚步声。
小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喜欢裸睡,脱光了衣服,往床上那么一躺,一天的疲惫似乎都被消除了。
小丽很喜欢这种没有任何束缚的感觉,于是她今天也一样,走到了床旁边,脱下了身上的睡衣,就那么光溜溜的钻进了被窝里。
在温暖的被窝的包裹下,小丽很快就陷入了睡梦当中,此时,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了小丽的门前。
- 睡梦中被迷奸
男人正是之前跟踪小丽的人,名叫刘某,刘某先是鬼鬼祟祟的在门外探头探脑,似乎在确认房间里到底有没有小丽那所谓的男朋友的存在。
刘某朝门口摆放的鞋柜看去,发现这么多双鞋子,竟然没有一双是男人的尺码的,刘某立即就反应过来,小丽前面和男朋友打电话的事情,是装出来的,她恐怕是早就发现自己了!
既然小丽根本就没有男朋友在家,而且她还居然忘了关门!刘某的心里立马就浮现了一个念头,那就是趁着这个几乎,进去对小丽一亲芳泽。
刘某很快就做好了决定,他蹑手蹑脚的走进了小丽的房间,环视一周后,就发现了小丽的卧室门,他上前轻轻的拧了一下门把手,惊喜的发现,小丽居然连卧室门都没锁。
于是他放轻了脚步,打开了小丽的卧室门,走进了小丽的卧室,看到了在床上睡得正香的小丽。
刘某悄悄的靠近小丽,开始打量小丽的脸,确认小丽正在睡觉后,他伸出了一双手,拉开了小丽身上盖着的被子。
被子下全裸的肉体让刘某顿时就兴奋了起来,他没想到小丽如此柔弱的外表下,竟然有一颗那么狂野的内心,直接裸着睡觉!
于是,刘某就开始对小丽上下其手,对着小丽的身体又亲又摸,发现小丽睡得格外的死后,他就更加的放肆了。
在之后的一个小时里,刘某对小丽实施了奸淫行为,期间小丽有几次差一点就醒过来了,但是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以为自己在做梦,又睡了过去。
刘某见小丽睡得那么深,自己这样了都还没醒,于是他又起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叫自己的好兄弟李某一起来强奸小丽。
- 事情败露
刘某当即下了床,走到了屋外,给自己的兄弟李某打了电话,在电话中,刘某直接承认说自己刚刚强奸了一个独居的女人。
不过她睡得特别死,到现在都还没醒过来,所以他打算玩个大的,问李某要不要一起?
李某是刘某的狐朋狗友,两人经常一起干点鸡鸣狗盗的事情,这会儿听刘某啧啧称奇的说那个女人的滋味多么多么的美妙,李某承认自己有些心动了。
于是他答应了刘某,挂了电话后,李某就按照刘某给的地址,赶往了小丽的家中。
半个小时后,李某到了小丽的家里,和刘某碰了面,两人一见面就相似而笑,一同轻手轻脚的走进了小丽的卧室。
此时的小丽还在睡梦中,她不知道,自己的卧室里进来了两头色中恶狼,正要对她实施更为过分的事情。
李某打量了一会儿小丽,确认她还在睡觉,就开始对小丽动手动脚,这时,小丽突然翻了个身,睁开了眼睛!
三人的眼神一同对上了,小丽顿时吓坏了,开始大声的尖叫,刘某与李某见事情败露,立马掉头就跑,而小丽因为害怕也不敢追出去。
待两人离开后,小丽发现了自己身体上被人性侵过的痕迹,她悲痛欲绝,第二天,就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将刘某、李某二人统统抓获了,小丽将他们二人都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小丽厉声斥责刘某不是人!而刘某却丝毫没有悔改之意,面对小丽的咒骂,他却声称,小丽裸睡还不关门,就是在勾引男人,就是小丽活该。
最后,法官从重处罚了刘某,至于李某因为强奸未遂,被从轻处罚。
- 以案释法
刘某与李某的行为都触犯了哪些法律?应当如何对他们进行定罪量刑?
- 刘某与李某的行为都触犯了哪些法律?
强奸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违背了被害人的意愿,利用暴力、威胁、伤害或者是其他的手段,强迫被害人与其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强奸罪的主体要求行为人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在本案中,刘某与李某的年龄均达到了强奸罪所要求的年龄。
强奸罪在客体方面,要求行为人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在本案中,刘某与李某正是侵犯了小丽按照自己意志决定与他人发生正当性关系的权利。
强奸罪在主观方面需要行为人具有故意奸淫他人的目的。
在本案中,刘某最先对小丽产生了奸淫的目的,而李某在刘某的教唆下,也对小丽产生了奸淫的目的。
最后,强奸罪要求行为人在违背受害人意愿的基础上,利用暴力、伤害或者是其他的手段,让受害人陷入不知、不敢、不能反抗的状态中,随后强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而在本案中,许多人对小丽这起案件是否符合强奸罪这最后一个构成要件抱有怀疑的态度。
网友认为,小丽在经历被人暗中跟踪的前提下,却仍然没有任何的警觉心,随意的就将房间门敞开,让刘某、李某等人有了可趁之机。
所以对于刘某、李某是否违背了小丽的意愿这一条存疑。
其次,网友还认为,小丽在睡梦中,连续被两人侵犯,虽然第二位没有成功,但是第一位闹出的动静那么大,小丽却丝毫没有转醒,实在是不符合常理。
因此,网友觉得小丽是自愿被刘某、李某二人侵犯的,既然是自愿的,那么那二人就不应该构成强奸罪。
这种想法当然是大错特错的,我国刑法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利,维护社会的稳定,而不是用来攻击受害人的。
首先小丽在饮酒后昏昏欲睡的情况下,忘记关门是很合理的,其次,无论小丽在面临刘某、李某二人的强奸过程中,有没有转醒,都不会改变刘某、李某构成强奸罪的事实。
小丽在被刘某、李某侵犯的时候,处于昏睡状态,虽然这种状态并非刘某、李某导致的,但是二人依旧是利用了这种状态来趁机侵犯小丽的。
在昏睡状态下的小丽,是不知反抗的,而刘某与李某在此时侵犯小丽就是构成了强奸罪。
那即使小丽从昏睡状态中醒来过,而此时她处于一种被身强力壮的两个男子包围的环境中,在这一环境中,小丽即使醒了也是处于不敢、不能反抗的状态的。
所以刘某、李某的行为还是触犯了刑法,构成了强奸罪。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与胁迫或者是其他的手段强奸妇女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法院为何对刘某从重处罚,对李某从轻处罚呢?
刘某与李某都构成了强奸罪,并且是共同犯罪,刘某在共同犯罪中是
主犯与教唆犯,而李某则是从犯。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到的作用来进行处罚。
而李某首先他并未构成强奸罪既遂,而是由于小丽突然转醒的原因,李某构成了强奸罪的犯罪未遂。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对于未遂犯,可以按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其的处罚。
其次,李某在与刘某的共同犯罪中,充当的是从犯的角色。
依照我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减轻或者是从轻处罚。
因此,刘某、李某二人虽然实施了共同犯罪,但是彼此的量刑却完全不同。
- 结语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独居女性在外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尽量不要让坏人有可趁之机,而那些心有不轨的人,也最后不要踩着法律的底线去犯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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